咸宁市赤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汇报

07.02.2017  15:32

近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咸宁前列”为目标,坚持用良法善治促发展的理念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将推进依法行政融入实现绿色崛起战略,为建设“强而优中等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5年,我市被咸宁市政府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着力强化依法行政主体责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强化法治建设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15年,在咸宁市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明确了各乡镇(办)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提高依法行政在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2、营造依法行政氛围。一是利用媒体宣传营造氛围。2015年,《咸宁日报》刊发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署名文章《走法治轨道,建法治政府》,文章围绕“思维法治、职权法授、行为法限、程序法定、纠纷法解、责任法究”畅谈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15年举办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2016年举办了四期领导干部学法专题会议,市政府及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学习。三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2015年7月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开展依法治国专题讲座。

(二)着力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审批制度改革。2015年12月,印发《关于公布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经全面清理保留92项。2016年3月,印发《关于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项。2016年5月,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项,调整1项。

2、审议出台“权力清单”。2015年2月,我市启动了权力清单清理工作,经清理确认45家单位3687项权力事项,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赤壁市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15年版)》。2016年市政府将全市45家单位纳入权力清理范围,通过“两上两下”的报送审核确认,拟保留职权事项3112项;同年7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赤壁市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16年版)》,同时在赤壁市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把权力关进清单的笼子,坚持清单之内必须为、清单之外不可为。

3、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建设,坚持以“线上运行为原则、线下审批为例外”,项目审批申报实现网上办理,目前线上已备案项目48个,审批项目20个;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法定办理时限缩减为1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法定办理时限缩减为3日;简化审批程序,坚持“材料齐全即可办理”原则,对事项名称、事项属性、办结时间、实施依据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加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出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方案实施以来,全市核发、换发新版营业执照3070本。从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依托大数据平台开通网上登记系统,使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上网申报办理登记事项。

(三)着力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决策,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修订完善《赤壁市政府工作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明确政府重大决策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坚持民主决策,政府重大决策由市长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政府全体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广泛征求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出台《关于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组建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2位法学专家和5位优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在市政府重大决策、招商引资、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100多条,主要参与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理涉及经济、行政纠纷案件及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各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部分乡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法律顾问。

(四)着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资格管理。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禁止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按照资格清理、资格审查、学习培训、换证考试、制发证件和集中公告六个阶段开展新一轮换证工作。2016年,全市154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1516人合格,合格率98%。

2、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出台《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今年,市政府法制办随机抽取全市行政执法部门96份行政执法案卷,组织集中评查并通报结果,以评查促规范。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在2015年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单位试点公开的基础上,今年全面铺开。

3、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出台《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实施行政执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直接纠错率达到30.5%,纠正一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五)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全市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等1286条。

2、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今年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576件,行政执法单位主动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线索25件,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线索2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2件,检察机关监督立案5件,法院作有罪判决5件。

3、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严格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2016年,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有13件,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支持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出庭应诉,依法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决。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不高;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三是政府网站法治信息不够畅通,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广,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够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领导带头学法,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2、进一步推进机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基础保障。从健全和完善各项机制入手,提高依法行政的保障水平。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工作,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逐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和上级政府备案等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采纳合理建议,使制定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轨道。

3、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建立执法监督平台,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着力抓好电子政务网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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