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10.12.2015  10:05

(王望良)2013年7月,水利部正式批准咸宁市为全国首批45个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两年多来,该市各级各部门在试点工作中把水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坚持先行先试,取得了显著成效。 

突出规划引导,搞好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对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高度重视,强调突出规划引领作用,要求全面科学规划,注重顶层设计。试点实施方案委托国内一流设计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编制工作,市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及方案编制单位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实施方案编制内容。编制完成的《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及水利部批复实施。 

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期为2014  年~2018  年,项目投资共295.3亿元,建设范围为咸宁全市域,包括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赤壁市、咸安区四县一市一区。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基于咸宁市水系脉络、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考虑城市发展,着力打造“一区、两廊、三带、五片”的总体布局,筑成山、水、湖、河、城相融合的“香城泉都”。通过建设健康的水生态体系、完备的水安全体系、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先进的水文化体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及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促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夯实了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顶层设计。 

明确工作任务,统筹试点建设。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内容,划定红线,加强制度建设与行为约束。严格水资源  “三条红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管理。认真落实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咸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责任书》,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责任目标。通过建立“三条红线”,严格责任与考核制度,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为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刚性约束。同时,通过狠抓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落实,2014年全市用水总量13.2135亿立方米,控制在15.7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88立方米,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0.51,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是优化水资源配置。依托全市江、河、湖、库连通而形成的水网体系,以西凉湖、斧头湖与长江连通工程形成的水网为重点,统筹规划过境水、江河湖库境内水,积极谋划跨流域调水等重大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咸宁城区王英水库供水工程即将实现向城区供水,计划2016年每天供水10万吨;通山境内黄沙河向王英水库调水补源工程每年可向王英水库补水7000万方;“引江(长江)灌湖(西凉湖)”、“两湖(西凉湖、斧头湖)连通”工程等控制性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三是强化节约用水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是建设水生态文明社会的关键。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安装使用节水型设施和器具。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节水目标到位。同时加大了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十二五”期间,全市亩均灌溉用水量从548立方米下降到392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从289立方米下降到137立方米;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投资3.94亿元,改善灌溉面积27.8万亩,增加节水灌溉面积15.87万亩,节灌率从13.91%提高到22.96%,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45提高到0.51,年节水量达1.41亿方。“十三五”节水规划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区项目达54个,预计总投资20.9亿元,年节水量1.68亿方。 

四是严格水资源保护。市政府将“加强淦河上游水源地保护”列为2014年度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市政府常务会对调研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市政府依法划定了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对咸宁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现“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的目标。大力开展控源截污行动,建成温泉、永安、长江产业园三个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总规模12万吨,总投资3亿元,配套管网改造59公里,总投资2.15亿元。积极推进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对城市周边83个村庄进行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通过了省政府组织的验收。 

五是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对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推进生态脆弱河湖和地区的水生态修复,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咸宁市已编制2016-2018年水生态系统保护与水系连通项目库上报国家水利部,项目库估算总投资31.03亿元。陆水流域、淦河、龙潭河、大洲湖、永安城区河、斧头湖西凉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一大批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申报纳入国家试点建设项目库,涉及投资近15亿元。咸宁市淦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目前已列入国家试点补助范围,近期有望下达补助资金。围绕水生态文明建设主旋律,认真研究政策,大胆策划,重点突破,科学谋划全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全市“十三五”水利规划项目达302个,总投资186.5亿元。 

六是加强水利建设中的生态保护。水利工程的建设不仅对于促进我国的防洪、发电、灌溉、航运等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在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对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正在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它往往破坏大量的生态环境导致生态环境失衡。因此,在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建设实施、运行调度等各个环节,应当高度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着力维护河湖健康。为防止过度“硬化、白化、渠化”,全市正大力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实施,促进水体流动和水量交换,积极采用生物技术护岸护坡,淦河河岸亲水景观、河道生态蓄水工程建设在全省成为典范。 

七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提升公众对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和认可,倡导先进的水生态伦理价值观和适应水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新闻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积极宣传水生态文明理念,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纪念活动日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水生态文明传播水文化,加强节水、爱水、护水、亲水等方面的水文化宣传教育。全市一大批以陆水湖、十六潭公园、九宫山云中湖为代表的水利风景区及水生态文化景点已成为水生态文明示范教育基地和水生态文化观光胜地。为了大力宣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我们在报纸上开辟了专刊,在网络上开辟了专栏,并通过中国移动网络发送70万条短信。市水务局还在办公楼和各县(市、区)水利局办公楼制作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霓虹灯和标识牌。为了让“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旗帜插遍千山万水,从2012年起,全市新建的水利工程全部做标识牌,标识牌刻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了搞好保护湖泊水库的宣传,我们将《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中的“二十条禁令”,书写在469座水库管理房的外墙上,形成固定宣传栏。同时,我们通过在咸宁日报上推出专版,以扩大宣传效果。 

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咸宁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大力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创新水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一是推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协调工作机制。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为保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度,推动试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市长丁小强为组长的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和解决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各县市区协同共进、市水务、规划、住建、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紧密配合,形成了共建水生态文明的强大合力。为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对试点建设的总体布局、建设任务、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突出加快落实《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中工程项目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试点任务,专门印发文件通知,将工程建设任务和完成时限分解到各责任部门。 

二是建立健全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管理机制。为切实加强试点建设的过程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和任务分工,强化进度检查和过程监管,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开展年度自评自查。建立权威专业机构对试点工作与建设情况的评估机制,实时跟踪试点建设情况。建立试点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督办试点主要建设任务和目标落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机制。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国家扶持、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支持,有效整合地方财政资金,切实落实地方公共财政投入,用足用好国家、省支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饮用水、污水处理等具备一定收益能力的项目形成市场化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融资的作用。积极吸引国家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参与试点建设工作。淦河水生态文明建设治理工程积极引入社会民间资本碧桂园公司、三江集团共5000多万元投入水利建设。淦河及龙潭河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咸宁市大洲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咸宁市城市防洪工程将积极申请国家开发银行项目融资,进一步完善畅通水利投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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