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积极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20.04.2016  13:46

(陈征波)近年来,咸宁市始终坚持铁腕治砂,认真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河道采砂规划与许可,强力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和专项整治,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各县市区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赤壁市政府还与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沿江沿河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体系,形成了政府主导、水利牵头,公安、工商、交通、纪检监察、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的管理体系和联合执法机制。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追究暂行办法》,对执法中出现的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的行为明确要求依法追究行政首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科学规划,严格审批。一是科学编制采砂规划。“十二五”采砂规划坚持河道采砂与河道治理、河道防洪安全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划定可采区、预留区和禁采区。2015年7月,在清理“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启动了全市河道采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在抓紧编制。二是加强采砂许可管理。根据《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研究出台《咸宁市河道采砂许可实施细则(试行)》,陆水河采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赤壁市创新许可方式,对陆水河道砂石存量、砂石分布、河道演变趋势、河道地质、水生态水环境、河道泥砂补给等情况进行认真评估,通过“招拍挂”方式对朝天畈、黄龙、丁家坪等3个河段的采区进行许可。三是严格可采区审批。在严格总量控制的基础上,科学划分可采区,合理确定禁采期与禁采区,实施年度控制采砂量、控制范围、采砂控制高程、采砂船舶控制数量、控制功率、禁采期和可采期、采砂作业许可期限等控制指标评价体系,确保可采区审批规范有序。 

加强监管,规范采砂。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先后制定印发了《咸宁市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咸宁市河道采砂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咸宁市河道采砂船舶集中停靠及移动管理办法》《咸宁市河道采砂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等相关制度和办法,推动实行采砂入刑和“两法衔接”及市内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制度,着力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采砂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二是规范采砂行为。对采砂场作业方式、开采地点、开采范围、开采期限、弃石料处理方式、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明确,每个砂场均绘制了采砂区域图,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执法范围。在采砂场设立采区标志、公示公告,落实采砂管理安全生产、现场监控等各项制度,确保采砂安全。三是加强巡查监管。充实可采区现场监管力量,落实举报、公告、值班、巡查制度,对采砂场实行全天候值守,全方位监控。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了市、县、乡镇三级巡查执法体系和政府统筹、部门联合、县乡、村组四重监管模式,对非法采砂行为实施零容忍、硬打击。 

多措并举,严打非采。一是专题研究部署,铁腕治砂。市委市政府领导在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上都要对采砂管理工作进行强调,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铁的手腕和纪律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每年年初,市河道采砂领导小组办公室都制定出台集中整治方案,组织召开河道采砂工作会议,对采砂管理宣传发动、巡查监管、执法打击、船舶整治、行政处罚等环节的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强力推进铁腕治砂。二是开展专项整治,高压严打。针对非法采砂在非汛期河道水位下降、重大节假日、重要敏感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屡有抬头的现象,组织沿江县市开展专项整治。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春雷”、“利剑”等专项执法行动,严打非法采砂。2014年清明节期间我市组织开展“春雷”行动,对境内长江全段开展双向拉网式执法巡查,抓获非法采(运)砂船只6艘,拆除采砂机具3套,羁押违法分子4人、采砂船只1艘,有效地震慑了非法采砂分子。中国水利报2014年6月17日二版以专题通讯《风高浪急听春雷--湖北咸宁市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报道了我市春雷行动的作法和经验。去年以来,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共计开展河道采砂巡查执法700余次,办理案件36起,抓获、驱离非法船只200余艘,始终保持了对非法采砂的高压严打态势。三是省际市际联合执法,联动打击。运用长江湘鄂边省际交界水域和长江中游市际交界水域执法协议成果,联合岳阳、武汉、荆州等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上下游围堵、左右岸夹击、跨境跨界追逃等方式对我市境内长江非法采砂行为进行联合打击。去年以来,相继开展了“清江清河”、“联动”1-5号联合执法行动,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执法船只6艘,抓获非法采砂船15艘,驱离非法采砂船只100余艘,极大地震慑了非采分子。四是部门联合执法,严管严控。对陆水河采砂,实行政府主导、水利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崇阳县、通城县成立了由水利、公安、检察、工商、国土、环保、水产、供电等部门和沿河乡镇组成的河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领导带队,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水打与陆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打击相结合的办法,重拳出击,高压管控,确保河道采砂秩序总体可控。去年以来,崇阳县政府共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10余次,打击和取缔非法采砂业主9家,非法洗砂业主13家,拆除房屋面积400余平方米,清理河道约40公里,铲除拦水堰11道。通城县去年以来共查处非法采(洗)砂点26余处,扣押采(洗)砂作业机械11台,查处案件29起,拘留3起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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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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