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消费品市场持续繁荣

23.01.2015  10:23
  

  2014年,咸宁市以完善市场体系为重点,努力促进和扩大市场消费,消费促进效果显著。全年累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1.77亿元,同比增长12.8%。

  一是开展消费促进活动。仅温泉城区就组织商家开展各类促销活动6次。在“诚信兴商”消费促进月活动中,全市有169家商贸流通企业、440家经销商参与,销售总额达1.89亿元,同比增长22.8%。

  二是组织农超对接活动。组织全市企业参加“2014湖北农产品北京行”,现场达成意向协议3673.5万元;参加第二十三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暨交易会,签回订单1000多万元。

  三是完善城乡市场体系。启动了市区商业网点规划修编工作。加快推进商贸流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进度,12个商贸物流项目正在有序向前推进。成功申报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试点承办城市,通山县进入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

  四是加快推进商贸企业成长工程。全市限上企业(大个体户)达到865家,其中,2014年新增255家,新增限上企业(大个体户)实现新增销售额15.02亿元。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5亿元,同比增长12.9%。

  五是创新发展电子商务。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咸宁市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推荐湖北三国鼎盛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成功申报为全省第二批电子商务示范创建企业。助推通山县成功申报为全省7个县(市、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之一。引进和发展一批电商企业,全市网络经营主体网站总数达498户,同比增长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