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法制办2014年度主要工作总结

14.01.2015  12:12

  2014年,在省政府法制办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咸宁市政府法制办努力拼搏、创先争优,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得到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晖同志亲笔批示:“法制办克服困难,拼搏创新,亮点纷呈,为我市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做出了突出贡献。希望在新的一年里,百尺竿头再进一步。

  一、组织专班对企业、群众申请办理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提请市政府2014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市级服务管理事项清单》,最终确认市本级申请办理事项594项(市直53个单位共申报10类项目1325项),为建成全省政务服务最优的市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专班对市级主动办理事项进行清理,提请市政府2014年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级行政权力主动办理事项清单,共计3879项,摸清了市本级行政权力家底,划定了行政权力运行边界,把行政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三、提请市政府2014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咸宁仲裁委员会组建方案》,推动设立咸宁仲裁委员会。为公正、及时解决民商事纠纷,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咸宁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

  四、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5件(往年年均受理案件35件),同比增长200%。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综合纠错比例达到45%,被省政府法制办评为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优胜单位。代理政府行政诉讼案件8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同比增长500%。3件胜诉,其余7件我办有效化解,当事人撤诉或者撤回复议申请。

  五、全年共对43份重大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涉及金额200余亿元。

  六、全年共审查了规范性文件56件,清理了政府令、涉地涉税文件,停止执行到期政府令3件,修改涉地涉税文件1件。

  七、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起草了《咸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意见》。

  八、投资万余元,对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改造升级,增设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九、在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环保局开展生效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试点,强化行政执法事后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十、机关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被市委授予2012-2013年度“党建先进单位”,单位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被评为省一级。(咸宁市政府法制办)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