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修订管理办法规范“三公”支出

30.05.2014  22:36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公务开支,近日,咸宁市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市党政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

  新的管理办法严格规定了三项公务开支的事前审批要求、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报销流程、监督问责机制等。三项开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标准,以省级标准为上限,同时结合本地价格水平进行了必要调整。并明确了外宾接待经费及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树立艰苦奋斗、过苦日子的思想,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严禁借会议、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反对会议、培训“就高不就低”报满报足。

  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咸宁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