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被表彰为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03.04.2015  11:19

近日,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市档案局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咸宁市工商局被表彰为“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近年来,咸宁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在基础建设、管理模式上不断创新,积极摸索,档案管理工作一步一个台阶,分别荣获了省一级、省特级档案管理单位称号。

  一、未雨绸缪,精心谋划,加强基本硬件建设

(一)下定决心加建库房。局党组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服资金不足和审批困难,利用3年时间,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按照档案库房建设的要求,建起档案库房附属楼,其中新增综合档案库房、大型综合荣誉室、档案员管理室、阅文室面积200余平米,使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条件一下子得到极大的提升。

(二)加大投入完备设施。在加建库房的同时,根据省特级档案管理要求,对档案管理的相关设施一并予以配备,“一气呵成”。购置了档案密集架、空调、电脑、打印机、高速扫描仪、防磁柜、复印机、除湿机、碎纸机、摄影机等设备,档案室各门窗均安装了防尘、防光窗帘以及防盗铁门铁窗等设施,防火、防水、防潮等设施均按规定建设,档案管理硬件设施达到规范化的标准。

(三)不断强化信息技术。建成了高标准中心机房,全局配备高性能微机115台,网络带宽达到10兆,为档案管理提供了良好的信息化物质基础。在此基础上,全市系统均应用最新业务办公平台,建立了12315指挥平台、网络监管平台、广告监测平台等,信息化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二、完善制度,精心细密,认真开展档案清理

(一)修订完善制度。为了确保“三合一”制度的有效执行,我局及时修订了《咸宁市工商局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并报市档案局审批执行。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本单位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统计、移交等各项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与此同时还制定了档案的接收、整理、修改、补充、保密、鉴定、统计、借阅等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对管理机构、管理原则、归档时间、保管期限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档案工作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杜绝了档案交接、管理中出现的差错现象。

      (二)提高归档质量。在新的档案室建成之前,由于库房有限,一些专业档案没有集中进入档案室,而是由各单位自行保管。新的档案室建成和明确专职档案管理员后,我局立即要求各单位将各类专业档案迅速整理,统一移交档案室集中保管,严格落实一个“口子”进出,并提高归档质量。

三、加强学习,强化指导,提升系统档案水平

(一)抓档案业务学习。为了提高机关干部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增强全员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档案工作依法管理,我局多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档案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学法、懂法、执法的自觉性,并且严格按照《档案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办事,切实加强档案工作。

(二)抓系统档案指导。进一步明确“抓机关带基层,抓样板带系统”的工作思路,形成上级指导下级、一级抓一级的市局、县市区局、工商所三级工商档案管理网络。

四、积极运用,服务发展,发挥档案功能作用

(一)改变服务方式。在档案工作中提出“利用档案是您的权利,为您服务是我的义务”这一口号,推出了亲情化、个性化的服务措施。为更加快捷有效地利用档案信息,将档案数字化系统与工商业务处理系统软件人效实现无缝连接,实现了由纸质档案查询到电子档案查询的飞跃,从而使档案综合利用服务方式实现了重大转变。

(二)拓展服务渠道。编制了档案目录及资料目录和符合要求的箱柜指引卡、库房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并能使用计算机进行文件级检索。建立了触摸式插卡操作查询系统,档案利用者可根据各自不同的需求查询企业档案。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采取预留联系电话的方式,待查到后再通知查询者,真正做到想查询人所想,急查询人所需。

(三)利用效果显著。先后接待本单位和外单位企业档案查访人员共2439人次,文书档案查访人员共130人次,提供档案资料1196件次。为编写《咸宁年鉴》以及《湖北工商年鉴》提供了大量的资料。也为各类重大材料的编写、重大事项的回顾和确认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