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法制创建工作得到市政府认可并做典型发言

10.02.2015  11:41

          2015年2月9日上午,咸宁市政府在市电信局4楼会议室召开咸宁市人民政府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会上,市工商局法制创建工作得到市政府认可并做依法行政经验交流典型发言,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亚明同志代表市工商局做了《咸宁市工商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4年,市工商局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工商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被表彰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强化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局党组每季度听取依法行政专题汇报,研究解决依法行政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将依法行政成效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定量评分。同时,全力支持法制机构工作,加强对法制机构人、才、物保障。制定实施了《咸宁市工商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法制科长列席局长办公会,确保依法决策。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推行阳光执法制度,严把执法主体关。将所有执法人员名单在系统网站上公布,有效防止了“乱执法、滥执法”等现象。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对本部门行政权力全面清理,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全面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简化住所登记,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提高了依法行政效率。三是完善案件管理流程,规范审核程序。成立了案审会,重大案件由市局案审会统一讨论。一般案件由办案单位进行初审,市局法规科进行二审。四是大力推进执法公开。我局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部审核、督办考核管理制度。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已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版)”公示行政处罚案件79件,审核待公示21件,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40件。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去年共抽查案卷1276件,共指出存在的问题201条次,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和办理社会举报、意见和建议,去年共受理信访件22件,网上诉求件68件,办结率100%。三是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严格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会议现场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亚明同志代表市工商局做依法行政经验交流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