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多措并举助推农业经济发展

27.06.2016  21:47

今年以来,咸宁市工商局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辖区农业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全面实施主体兴农、红盾护农、商标富农、维权安农等帮农富农工程,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实施“主体兴农”工程,全面培育农产品市场主体发展。该局以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行“宽进严管”市场监管理念,认真落实首问首办、限期办结制、服务承诺、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等制度,做好涉农企业的准入,帮助涉农企业扎下根、站住脚,提高农产品流转效率,使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很方便的销售收获的农产品。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农民群众结成合作社组织,形成较大规模农产品种植,提升农产品质量,降低种植成本。同时做好农村经纪组织的扶持,帮助其良性、快速发展以畅通农资和农产品市场供求渠道,盘活农业生产销售,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截止目前,全市共培育发展涉农市场主体10377户,其中涉农企业627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285户,农资经营户819户。

二是实施“商标富农”战略,扎实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在农产品品牌的发展、商标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该局积极主动寻求地方政府重视与支持,着力实施“一县多标”工程,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继续引导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农产品品牌化作为带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今年2月16日,市政府在四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新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的企业和协会进行了表彰,给予380万元的奖励,有力提高了企业争创名标的积极性,提升了品牌建设促发展的社会共识。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农产品商标97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0件、湖北省著名商标57件、咸宁市知名商标11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4件。

三是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开展“打假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行动,切实抓好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及零配件、农膜、饲料为重点的农资商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依法没收不合格农资商品,净化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支持和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在各个行政村设立“统一字号、统一商品、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服务”的“五统一”模式的农资连锁店,为农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农资。加强了农资信用监管,开展“农资规范经营店”评选活动,在农资经营户全面建立了“两账两票一卡一书”长效监管机制。全市工商系统共积极创建了农村农资规范经营店217家,农资规范经营店已形成了以县级农资公司为中心,乡镇农资连锁店、村级农资服务站为主渠道的农资经营网络格局。通过抓整治、促规范、建连锁,确保了让农民能买到价廉物美的放心农资。

四是完善“消费维权”体系,努力构建保护消费安全网。建立健全“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为一级,6个县(市、区)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为二级,386个乡镇消费者申诉举报站为三级,217个千人以上建制村申诉举报点为四级”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方便了农村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纠纷,实现农民“小额投诉不出村,大额投诉不出镇”的目标。各级工商部门畅通12315热线,提高快速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能力,及时为农民挽回损失。同时积极开展农村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和水平,努力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仅今年一季度,全市工商系统12315网络平台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建议等2930件,其中涉农消费投诉33件,办结33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