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局三措并举强化耕地保护

23.02.2017  12:34

  一是落实责任促保护。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耕地保护指标量化制度,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实现全市耕地保有量285.15万亩、基本农田235.35万亩数量不减、质量不降,连续多年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是实施整治促保护。扎实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年度工作,深入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争取国土整治项目4万亩,投资1.3亿元,竣工验收25万亩。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持“占优补优”,新增耕地7200亩。组织通城、通山参与全省耕地占补指标交易,实现收入4.3亿元,支持两县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工作。

  三是强化监管促保护。联合公安、纪检等部门联动执法,大力开展“两违”行动,发现违法用地91起,立案查处48宗,对9宗重点违法用地、4宗违法采矿依法查处督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2件,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62万平米,市城区违法私建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扎实有力,违法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比例、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分别降至2.63%、3.25%,实现市级连续7年“零约谈、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