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局“三个强化”全力抗灾救灾

08.07.2016  20:36

  针对连续强降雨、地质灾害频现的严峻形势,咸宁市局快速反应,迅速进入汛期战斗状态,以“三个强化”为核心,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担当责任。迅速召开咸宁市国土资源系统防灾救灾专题会,成立以省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万寿雄为总指挥长、市长助理、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皮凌、省第四地质大队副大队长石德强为副指挥长的省市地质灾害防控督导组,下设6个工作组(51人),7月3日抵达辖区6个县(市、区)开展督导协调抗灾救灾。及时请求以市政府名义下发《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范与应对工作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继续强化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动态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确保一旦险情或灾情发生,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要求精准扶贫驻点干部及475名专职监测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二是强化巡查举措,精准处置隐患。咸宁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全市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57处(咸安72处、嘉鱼34处、赤壁125处、通山148处、崇阳124处、通城54处),省、市级重要灾害监测点18处。及时采取拉网式、地毯式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城镇居民密集区、工矿企业、医院学校等地,对能排险的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加固,对不能马上排险的树立警示标识,疏散受威胁人员。对漂流、溶洞和户外类项目暂停开放;对老旧危房、高陡边坡等有较大安全隐患的区域,先把人撤出来,集中安置,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一日落空”。强化地灾预测预报,做到手机不关停、值守不离岗,严防出现漏报、迟报、误报现象。建立快速反应保障机制,健全“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出现异常气候,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精准投入抢险救灾。截止7月7日18时,全市2016年发生地质灾害灾情107处,造成1人伤亡,没有出现重大财产损失。

  三是强化纪律约束,彰显国土本色。抓纪律、抓作风,是咸宁市局强基固本、形象速转的“杀手锏”。面对汛情险情,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地质灾害发生,将主体责任层层分解,划清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其他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强化日常监测监管,把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压实。明确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尤其是应急队员要树牢“四个意识”,时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时刻不忘初心,准备投入抢险救灾一线。对抗灾救灾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全市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切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擦亮“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咸宁金字招牌,为打造中国中部“绿心”、早日建成“香城泉都”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