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行为专项整治初显成效

15.08.2016  23:36

  6月份以来,咸宁市连降暴雨。为加强地产包装饮用水质量监管,保障防汛抗洪工作人员、集中安置灾民及广大市民饮用水安全,7月7日,咸宁市食药安办安排各县、市、区立即对5家以上本地产包装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及时报告检验结果并依法处理;7月27日,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咸宁市地产包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迅速行动,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已对64户持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节、工艺要求、制度落实、自检送检、产品质量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责令查出问题的39户企业进行整改,并重新组织企业负责人进行相关生产知识和要求的学习培训。

  二是开展监督抽检,公开相关信息。对58户本地企业7月7日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进行监督抽检,检出13户企业的产品不合格,并在相应媒体进行信息公开。

  三是开展企业约谈,处理不合格产品。对其中18户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部分企业暂停生产,下架封存不合格产品139桶。

  四是严查无证企业,规范市场秩序。对集中整治发现的27户无证生产企业,均进行立案调查,并要求企业主动停止生产13户,责令暂停生产10户,采取督促相关部门停电停水供应4户。

  (信息来源: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