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出台容积率计算新规 将于9月1日开始执行

20.08.2014  13:05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兰芬) 昨日,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依照最新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我市出台了2014年版的《咸宁市容积率计算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新规将于9月1日起试行。

  与之前的一个版本相比,2014年版的《规则》变化最大的是“建筑物阳台、飘窗等建筑面积计算”这一大项。其中对复合型阳台、观景平台、花池、坡屋顶等空间,按照何种标准计算建筑面积,多少面积计入容积率,一一进行了详细规定。

  《规则》还提出,凡按照《咸宁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配建的市政公用、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不计入该用地范围内的容积率。比如警务室、文化活动站、地下停车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等,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版的《规则》细化、严格化种种建筑空间的计算标准,限制房地产企业“偷面积”,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企业开发行为。

  另外,在今年7月1日前规划方案已审批建设项目,仍可按2013版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而今年7月1日后审批规划方案的建设项目和今年10月1日后办理报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一律按2014版的《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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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阳台建筑面积计算

  复合型阳台,即既有在主体结构内的部分,也有部分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其结构内的部分仍计算全面积,结构外的部分按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2)露台建筑面积计算

  无顶盖或顶盖突出外墙结构边线小于或等于0.6米的,或顶盖高度超过二个自然层的,不计算建筑面积。超出上述规定的,按照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3)飘窗建筑面积计算

  飘窗结构外边线距墙体外边线0.6米以上时,无论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结构净高多少,均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4)空中花园建筑面积计算

  标注为空中花园、入户花园、观景平台、活动平台等建筑空间,均按阳台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5)附属结构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附属结构(如花池、设备平台、构造板等)突出主体结构外不大于0.6米,且不与主体结构内连通,可不计算建筑面积;与主体结构内或阳台相连通,或突出外墙结构线大于0.6米,均按阳台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