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吹动一池春水——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竞争性选拔人才纪实

03.06.2020  02:01

 

△2019年7月4日,新入职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宪法宣誓

 

△咸宁市检察院开展副科职位竞争性选拔

 

△10名青年干警竞争副科职岗位

  本网讯(通讯员 陈亮)2019年度16项工作被省院评为优秀等次,在全省检察机关年度考评中获得第四名的历史最好成绩,首次获得“检察工作考核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春末夏初,咸宁检察人怀着喜悦的心情采撷着上一年的丰收果实。 

  这些优秀成果是如何创造的?追根溯源,我们找到答案:乘着内设机构改革的东风,引入竞争性选拔,激发人才队伍活力,让检察工作“一池春水”泛起“层层涟漪”。

  早在2019年2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启动键就在咸宁市检察院党组的决策中悄然按下。依据省委编委印发的《湖北省市级人民检察院及省检察院分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市检察院对内设机构、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

  调整的重点放在检察业务部门,重新设立的八个检察业务内设机构,按数序命名为第一至第八检察部,工作职能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

  要实现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改革目标,新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选配至关重要。

  该院党组副书记、分管副检察长魏涛介绍:“我们将部门负责人的选拔与内设机构改革同步推进,采取竞争性选拔的方式选拔新的业务机构负责人”。

  中层干部“竞争性选拔”,早已不是新鲜事。改革前一般是采取“缺位竞争”,即拿出少量空缺职位竞争,干部“只上不下”,但由于此次重构性改革中所有的检察业务部门都是新设立的,市检察院党组鼓励符合条件者皆可“自主报名”、“公平竞争”,引入竞争机制破除干部“论资排辈”、“能上不能下”弊端。一批肯干事、能干事,业绩突出的年轻检察官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走上了部门正职领导岗位。数据显示,新选拔的8名业务部门负责人皆是四级高级检察官,具有大学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80后干部占到50%,选拔后的中层结构更加年轻化、专业化。

  意气风发、踌躇满志,鲜衣怒马,不负韶华。仅一年的时间,这群年轻的负责人就拿出了一份份亮眼的“成绩单”:咸宁检察业务工作在2019年度全省考核中,进入优秀位次的就有11项,其中,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等5项检察业务工作位列全省第一。在2020年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第一、二、三、五检察部负责人指导办理的案件,有2个案例入选高检院发布的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有7个案例入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徐小萌入选首批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第七检察部负责人王恒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昨日,“前浪”誓言掷地有声。

  在2019年内设机构授印暨宪法宣誓仪式上,第一检察部主任阮建郑重承诺:“沉甸甸的印章代表着党组的信任和嘱托,我一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咸宁检察事业的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今天,“新浪”驭东风再续“追梦之旅”。

  2020年5月25日,继2019年部门正职岗位竞争选拔之后,咸宁市检察院再次启动部门副职岗位的竞争性选拔,经充分酝酿和周密部署,出台了《副科职位竞争性选拔实施方案》,设置了公布方案、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竞岗演讲、民主推荐、党组评分等竞岗环节。

  6月1日,10名80后、90后青年干警精神抖擞走上台,开始毛遂自荐,他们从工作经历、个人优势、对竞选岗位的认知和今后工作设想等方面进行竞职演说,言辞或激情飞扬、或生动风趣,形象或沉着稳重、或自信大方。

  “从‘1•10’专案,到‘4•16’专案,再到最高检、省检察院交办的重特大案件的参与办理,让我在实践中得到了锻炼,积累了经验,我有信心胜任所竞选的岗位……”“先后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多岗位的工作经历,让我对竞选岗位职责有着清晰的认知,我已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我撰写的论文,被评为首届湘鄂赣生态检察论坛优秀论文……”“作为全市唯一的选手,我入选参加了全国刑检业务竞赛选拔营、全国未检业务竞赛选拔营……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工作期间,到市区多所学校开展法治巡讲30余次,年平均办案30余件”“……竞争性选拔有上有下,不论成败都有收获,无论上下都将一如既往地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演说现场不时响起鼓励的掌声。

  竞职演讲后,咸宁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将根据竞岗者的现实表现、工作业绩进行民主推荐,最终经院党组综合评价,按规定程序,任命副职上岗人员。

  “通过竞争性选拔,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形成选拔任用新机制,激励干警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谋事创业,在全院营造勇于争先、敢于担当的积极氛围,真正实现人才队伍1+1>2效果,这是我们历时二年分步实施中层干部人才选拔的初衷”咸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堂庆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