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民宗局连续7年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18.02.2016  16:52

      近日,从咸丰县精神文明办获悉,咸丰县民宗局再次被确认为“湖北省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这是该局自2009年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连续7年获此殊荣。

该局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工作重心,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精准扶贫、六城同创为工作重点,以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动部门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上台阶、出佳绩树立部门形象,在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再次评为“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