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示大型和防洪重点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

16.05.2016  23:02

(省湖泊局)近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通知,通报了我省68座大型水库及73座防洪重点中型水库的防汛责任人名单,并在省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水库防汛是我省防汛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省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逐库落实了水库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安全监督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防汛指挥长等六类责任人,并进行公示。 

目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水库各项责任人要按照防汛职责要求,迅速进岗到位,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责任人,按照法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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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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