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蓝天碧水 守住荆楚大美
呵护蓝天碧水 守住荆楚大美
湖北全面推进环境质量改善,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中国环境报讯 方芳 喻妙
湖北,因水而美,因绿而美。
2015年,湖北省委、省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全面推进全省环境质量改善为总体目标,践行“绿色决定生死”,让荆楚百姓期待的“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蓝图可观可感。
全省31个城市参与生态创建
笔者从4月27日召开的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会上了解到,京山县获得国家级生态县称号,实现湖北创建国家级生态县零突破;十堰市、宜都市、恩施市等3市获得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称号;远安县、保康县、罗田县、神农架林区获得省级生态县称号。
2015年12月底,环境保护部对湖北省唯一的国家生态县申报单位京山县进行最后的“打分”。
“京山达到了国家生态县验收的标准,顺利通过考核。”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秘书长朱广庆说,京山县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进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京山县的生态创建是湖北大力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的一个缩影。
近几年,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省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省委书记李鸿忠指出,要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要落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定位,真正把五大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为走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之路打牢思想基础。
湖北省认真贯彻《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30年)》,以省环委会为平台,建立生态省建设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生态创建在全省各地全面推开。
目前,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有31个城市正在创建生态市,十堰、恩施、咸宁有效开展了生态市创建的活动,全省创建生态乡镇254个,生态村1000多个;湖北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目前达到14个;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从无到有,新增6家;全省新建30个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辐射带动480万亩;创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3个。
同时,湖北在恩施州建设国家级循环农业示范县,在鄂州市峒山村启动部省共建“现代生态农业创新示范基地”。新建宜居村庄示范项目200个,丹江口库区实现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覆盖。
投入8亿元治理流域水污染
“70年代摸鱼虾,80年代远离它。”以前,在荆门只要谈起竹皮河,大多市民都会告诉你这句话。由于工业废水和生活垃圾直排河中,竹皮河这个长江一级支流汉江的重要分支,曾是当地有名的“龙须沟”,水体黑臭,污染严重。
为了还百姓一个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环境,荆门市狠下决心,通过近20年的不断努力,采取改造、关停沿线污染企业、开展淤泥清理工程、建立生态补水长效机制等措施,共计投入8亿多元,整治竹皮河水环境。
如今的竹皮河,不仅实现了浊浪变清波,而且两岸绿草成茵,一步一景,景景怡人,成为荆门市民休闲的好去处。
竹皮河治理工作折射出湖北在长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付出的艰辛努力。
历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狠抓长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李鸿忠曾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
2015年,湖北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人大出台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水环境保护,确保长江水环境质量改善。
去年,湖北省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取缔“十小”企业,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共计实施减排项目1947个。
2015年6月,《湖北省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试行)》出台。根据办法,2015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断面的6个地市被通报批评,相关区域被实施环评限批预警。同时,湖北加快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去年在长江流域建设29个跨界水质自动监测站(汉江干流1个),实时监控跨界断面水质情况。
抓紧出台湖北“水十条”。制定出台《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针对水污染防治重点,提出了10条34款73项措施和任务,将实施系统分类治理,抓两头带中间,保护好水、治理差水,突出抓好治污水、净湖水、保江水、促节水4项任务。
加大力度保护长江水生态。切实实施《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建设项目。突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全覆盖排查隐患、全方位规范化整治、全过程环境监管”专项行动。近两年,湖北省共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污口38个、建设项目81个、网箱养殖面积21454平方米,整改畜禽养殖场138 家。宜昌市积极整改总磷超标问题,编制《长江流域宜昌段总磷达标规划(2014年~2020年)》,对磷矿项目实行禁批、限批、慎批。
增加资金促进投入。省级每年安排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1亿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奖代补”资金两亿元。2015年安排2.5亿元支持汉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投入3亿元对丹江口库区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争取2.5亿元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
通过一年的努力,湖北省59条主要河流的159个断面中,Ⅰ类~Ⅲ类水质断面134个,占84.2%;湖北境内长江、汉江干流水质状况总体均为优,长江支流、汉江支流水质状况总体均为良好。
召开4次督办会,约谈8地市负责人
走进华能阳逻电厂厂区内,机器轰鸣,3号机组旁,一台灰罐车正在将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吸附到储罐内。
“目前,3号机组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电厂生产部环保工作人员介绍说,“我们已经制定了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计划、改造方案和时间表,预计投入资金超过5亿元。”
超低排放意味着机组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将进一步降低,排放量进一步削减。目前,湖北省有40多个燃煤发电机组,将逐一按照国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空气污染防治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
一直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湖北省省长王国生曾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题督办会议上强调,大气污染防治不仅是生态问题、民生问题,而且是检验转方式、调结构成效的重要标尺。要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治理。坚持疏堵结合,以大气污染防治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倒逼经济转型升级。
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先后4次召开有关大气污染防治会议,十多次专门作出批示和指示,亲自过问和督办,要求全省采取多种举措,狠抓大气治理。
2015年,湖北省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考核,每月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省政府全年召开了4次专题督办会,约谈了8个地市政府负责人。省环保厅先后对工作进展较慢的11个市(州)提出了环评限批预警,并对其中5个地市实施了环评限批。
总量减排是大气治理的有力抓手。2015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55.14万吨、51.45万吨,较上年分别下降5.55%和11.33%。
秸秆焚烧一直困扰着百姓生活。为此,湖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大力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2015年,全省在夏季巡查出动50万余人(次)、104架无人机,查处39万个黑斑。
严格大气执法,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湖北省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等,大力推动全省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定及执法责任制建设。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百日专项行动。
此外,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意见》,住建系统约谈通报施工扬尘治理不力的项目157个,60家企业列入当地不良记录名单。去年,全省累计淘汰黄标车约17万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淘汰数量达到国家年度计划的274.5%。
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2015年,湖北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3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了35.7%、15.2%、3.9%。
启动“1+5+N”系列规划编制,保持地表水Ⅲ类不下降
保护长江生态推进绿色发展
◆中国环境报讯 方芳 喻妙
“十二五”期间,湖北省经济发展迅猛,去年GDP增长8.9%,达到2.95万亿,由全国11位进入到全国第8位。反观环境质量,《2015年湖北省环境质量状况》显示:去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
2016年,湖北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定位,真正把五大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切实加强湖北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加强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
强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工作。落实《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30年)》,建立健全地方生态创建工作机制,实施生态省建设考核,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及管控办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公众参与,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态市、县、乡、村创建工作。
突出抓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产业发展规划、城镇发展规划、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等进行对表调校。完成长江干流跨界断面及重要一级支流河口考核监测点位设置调整工作,抓紧推动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启动生态长江新的“1+5+N”(一个总体规划,五个支撑专项规划,对已经出台的规划按照新理念修改)系列规划编制。对长江沿线(湖北段)生态环境保护暗查暗访所发现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
狠抓生态文明重大改革项目落实。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等重大改革项目,真正把五大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扎实做好环保督察和执法工作。湖北省政府要求各地把清理整顿未批先建等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作为政府高位推进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列入整改范围的项目于2016年6月30日前限期完成手续补办,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年底前全部关停到位。
切实改善水、气、土环境质量。确保今年纳入国家考核的12个市州2016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保持全省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水质不下降,落实好《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坚持开展空气质量、跨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
一季度完成111个水质断面考核 七成以上断面水质达标
中国环境报讯(孙瑾)今年1月~3月,湖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对《湖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中确定的111个水质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
从断面水质达标率看,111个断面中水质达标的断面85个,占76.6%,其中2016年度必须达标的93个断面中,达标73个,达标率为78.5%。
从水质类型看,水质符合Ⅰ类~Ⅲ类的断面83个,占74.8%;水质为Ⅳ类的断面11个,占9.9%;水质为Ⅴ类的断面8个,占7.2%;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9个,占8.1%。
鄂州市、黄冈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十堰市、恩施州、咸宁市水质达标率均在80%以上。
2016年是湖北省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的开局之年,按照《责任书》要求,在湖北省纳入考核的断面中,斧头湖武汉湖心等93个断面必须稳定达到考核要求,水质符合Ⅰ类~Ⅲ类的断面比例应达到80.7%,劣Ⅴ类的断面比例应控制在8.8%以内。
据介绍,国家将按年度对湖北省各考核断面达标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实施约谈、限批等处罚措施。湖北省政府也将与各地签订目标责任书,按年度严格考核问责,考核断面达标情况将纳入市(州)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
湖北省环保厅要求,各地对达标断面,要继续加强监测和污染防控,确保水质持续改善。对不达标断面要迅速查找原因,6月底前制定实施不达标控制单元整治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水质尽早稳定达标。
湖北通报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情况
四市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中国环境报讯(熊争妍)湖北省环保厅日前通报了2015年度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情况。2015年,全省PM10平均浓度为99μg/m3,同比下降3.9%,纳入国家考核范围的12个地市PM10平均浓度为102μg/m3,同比下降8.9%。
通报显示,荆州市、武汉市、黄冈市、十堰市PM10年均浓度较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3%、16%、18%、4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宜昌市、潜江市、襄阳市、仙桃市、随州市、咸宁市、恩施州、黄石市、鄂州市PM10年均浓度较上年有所下降。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去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通过专题督办会、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区域限批等方式督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空气质量逐年改善的目标,全面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按照《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对不降反升、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神农架林区、天门市、孝感市、荆门市4市(区),由省环保厅约谈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
湖北环境执法取得积极成效
2015年检查企业4万多家(次),罚款9000多万元
图为十堰市环境监察人员在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中国环境报讯 熊争妍
2015年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年,湖北省环保厅以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5年,全省共检查企业44574家(次),责令停止建设416家,责令停产727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1999家,关停取缔150家,对1778家企业实施罚款,罚款金额达9492万元,较2014年增长超过两倍。
全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3件、查封扣押案件149件、限产及停产案件51件、行政拘留案件80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件,未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一般性环境污染事故同比下降25%。
2015年夏季,卫星遥感监测到湖北疑似秸秆焚烧火点数为14个,较2014年同期相比减少82.28%,降幅为全国第三位。
去年,湖北省环保部门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百日专项行动。此次行动的亮点之一是针对工业园区、平板玻璃行业、小火电行业(“一园两行业”)展开专项环境整治,着力清除长江、汉江流域的环境风险隐患。组织对22个工业园区进行了执法检查,责令41家企业停产整改,对全省23家未完成规划环评的省级工业园区实施环评限批。组织对全省11家平板玻璃生产企业进行了约谈,对9家企业的21条生产线分批分类提出惩罚和整改措施。督促全省13家超标排放的小火电企业限期完成整改。
湖北还组织开展了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对全省所有排污单位排放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与整治。
为有力打击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2015年,湖北巡查国土面积5万多平方公里,督促地方对发现的火点(黑斑)依法进行处理处罚,现场处罚案件631余起,处理问责干部730余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认识到,环境执法工作还存在环境执法偏软、偏松的问题。”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队长蒋茂芳表示,去年全省还有部分市州未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和行政拘留、污染犯罪案件移送等新手段。蒋茂芳说:“对于‘零办案’的市州,我们准备采取驻点执法给他们做个体检,看看到底是因为工作基础好,还是因为执法不够严。”
2016年,湖北将继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全面提升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对于全省目前掌握的163个突出环境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力争在2016年结“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