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启运港退税政策“升级” 湖北外贸出口借力转型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调整后的《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对上述通知作了细化和补充。该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2012年出台的《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同时被废止。
“作为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的创新,‘启运港退税’是将出口退税时间点提前到货物起运,企业享受出口退税更加及时,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困难。”湖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姜锋介绍,2012年,《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出台后,湖北省武汉阳逻港自当年8月1日开始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按政策规定,国内出口货物一经确认离开武汉阳逻港(启运港)发往上海洋山港(离境港)中转至境外的,即视同已经出口并可办理退税,相比传统的“到港退税”,办理退税时间比过去提前15天~30天。两年多来,启运港退税政策惠及湖北300余户出口企业。受益于出口退税进一步提速,企业及早获得了出口退税的“真金白银”,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同时增强了武汉阳逻港的辐射能力,拓展了湖北省对外出口贸易空间。
“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后,我们企业拥有和沿海出口企业一样的优势,享受同样的退税时效,赢得了宝贵的资金支持。”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胡经理欣喜地告诉记者。该公司主营液晶显示器等产品出口业务,尽管2013年以来出口形势不佳,但该公司依然创下不菲的出口业绩,并获得出口退税近3亿元,促进了出口产品升级换代。
据统计,今年1月~8月,湖北省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6%,比同期多办理12.8亿元。截至8月底,累计实现启运港出口1.9亿美元,实际办理启运港退(免)税1.2亿元,其中实际办理退(免)税额相当于2013年全年水平。在2013年以来外贸出口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这无异于一剂“强心剂”,提振了企业出口信心,促进了外贸稳定增长,也给外贸出口转型提供了新动力。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湖北省外贸逆势上扬,保持了较快增长,上半年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08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幅10.5%,其中,出口631.6亿元,增长8.3%。外贸出口加快转型升级成为一大亮点。1月~7月,湖北省加工贸易出口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同比增长11%,占全省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62.3%,而同期加工贸易出口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钢材、铝材等“两高一资”产品分别下降1.2%和69.7%。这“一升一降”表明湖北省加工出口贸易正在加快向高端制造业转型升级。同时,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出口的产品中,集成电路、手机、液晶显示板等一批新科技产品出口大幅增长,成为新的增长点;农产品、汽车零配件等传统优势出口产品保持稳定增长。
“随着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持续增长,‘两高一资’行业加速转型,出口产品逐步向深加工、高端化方向发展,湖北省外贸出口转型步伐不断加快。这充分表明包括启运港退税政策在内的一系列国家调控政策已落地生效。”湖北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王二明说。
王二明表示,《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调整后,政策效应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按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不仅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实现“扩容”,对运输企业和运输工具也放宽了要求,运输企业和运输工具将大幅增多,企业选择更加灵活。同时引入动态管理机制,有利于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这一政策利好。
据介绍,为保证调整后的《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迅速落地,湖北省国税局以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后,退(免)税备案、运输企业和运输工具确定、退(免)税申报、退(免)税审核等内容为重点,正紧锣密鼓地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抓紧落实业务培训和咨询辅导工作,及时为企业释疑解惑,并组织专班深入重点出口企业,调查了解企业在执行启运港退税政策方面的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目前,该局会同财政厅、海关等部门,已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运输工具条件进行核实后,认定了省内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运输企业和运输工具名单,并报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刘勇表示,要以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为契机,主动作为,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出口退税政策效应,助力外贸出口转型,促进湖北省外贸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