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有序应对暴雨洪水

07.07.2016  17:56

(省防办)6月18日入梅以来,我省连续遭遇强暴雨袭击,江河湖库水位暴涨,洪涝灾害危害严重。针对暴雨洪水,省防办适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各地有序有效应急处置。 

受梅雨期第三轮强降雨影响,6月27日至28日,通山等11个县市遭遇大暴雨,全省787座水库超汛限,咸宁等3市州、圻春等7县市相继启动应急响应。鉴于危害仍在扩展,预报后续还有强降雨,汛情灾情符合《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经报请省防指领导同意,省防办于6月28日18时适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受第四轮强降雨影响,气象和水文部门预测,7月1日至4日,全省大部地区维持大到暴雨、部分地区维持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将达200至300毫米、局部400毫米。三峡水库7月2日可能出现今年以来最大入库流量5万立方米每秒,长江干流监利至螺山河段水位将涨至警戒水位。1日23时举水柳子港站将超保证水位,2日澴水孝感站、府环河卧龙潭站、汉北河大富水应城站等4条中小河流将超警戒水位。国家防总、长江防总已分别于6月30日14时、6月28日17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上述汛情灾情发展,符合预案启动Ⅲ级响应条件,经报请副省长、省防指常务副指挥长任振鹤批准,省防指决定于7月1日22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启动应急响应后,相关各地加强防汛值班、加强应急会商、及时发布洪水预警、加强防范措施到位、加强调度减灾、加强信息管理、加强防汛宣传,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暴雨洪水。 

截至7月7日12时,全省咸宁、黄冈等14个市州、38个县市相继启动应急响应,其中武汉黄陂区、新洲区启动Ι级响应,武汉、黄石、鄂州、天门4个市和阳新、黄梅等11个县(市)启动Ⅱ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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