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财物后竟用汽油纵火伤人 潜逃15年终落法网

17.11.2015  18:22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新华网武汉11月17日电(方达星 吴松)11月11日晚8时许,40岁的聂某庆长吁了一口气后,被押上了咸宁通城县公安局的警车。至此,他在潜逃15年后终落法网。

    时间拨回到2000年6月17日下午。通城县隽水镇的聂某庆伙同肖某、李某窜至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西环大街刘某霞的租住地,索要2万元现金,遭到刘某霞及其姐姐刘某、姐夫刘某敏的阻止。

    索要未果后,恼羞成怒的三人遂持刀抢走刘某的金项链、金耳环和刘某敏的人民币700元,共计折款3900余元。令受害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抢走财物后,聂某庆竟用汽油纵火,导致刘某霞毁容重伤。

    这是一起恶性的抢劫、故意伤害刑事案件。案发后,经广东、湖北两省公安厅协调,此案指定通城县公安局查处。2002年,同案犯肖某、李某被通城警方抓获归案,而聂某庆却一直负案在逃。

    2013年,警方通过摸排核查,发现聂某庆于2012年冒名聂某金与妻子王某在隽水镇补登户口。对此,通城警方进一步加大追捕工作力度,但狡猾的聂某庆反侦察能力极强,警方多次组织抓捕未果。

    今年11月上旬,专班民警在咸宁市公安局的全力支持下,终于再次发现聂某庆的蛛丝马迹,找到其藏身的地点。11日晚20时许,民警们在通城隽水镇某公寓内将聂某庆成功抓获。

    目前,聂某庆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