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中心召开推行“一线工作法”动员会议

31.05.2014  19:34

(李颖)5月29日下午,厅后勤中心召开推行“一线工作法”动员会议,对推行“一线工作法”、进一步提高后勤保障服务能力水平进行了部署安排。会上宣读了《厅后勤中心关于推行“一线工作法”的通知》。各科围绕对“一线工作法”的认识、工作一线在什么地方以及如何落实“一线工作法”等问题进行了书面发言。 

一线工作法”是以后勤工作巡查制度为基础,以岗位责任制为保证,以“后勤情况在一线了解,干部职工在一线干事,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良好形象在一线树立”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方法。会议指出“走在一线、干在一线”是后勤工作优良传统,推行“一线工作法”就是要使“干在一线”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后勤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走在一线、干在一线”,是后勤工作的基本理念和根本方法,后勤工作的地气在一线,底气在一线,人气也在一线;只有在一线,才能更加全面地履行职责,更加扎实地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推行“一线工作法”要做好“四个结合”。即与落实巡查制度相结合、与物业安保服务量化考评相结合、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与联系服务干部群众相结合。要把巡查制度和物业安保服务量化考评作为落实“一线工作法”的重要抓手,结合后勤工作实际情况,抓重点、抓细节、抓过程,着力解决干部群众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同时参与到物业和安保服务管理之中。原则上,在没有会议、培训、公文处理、请示汇报、组织协调、接待办事、出差等任务时,都要走出办公室、走向一线、干在一线。 

会议要求,推行“一线工作法”要把握好“四性”。即把握工作的计划性、规律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特别是要把安全问题放在后勤工作的首位,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治安隐患,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会议强调,推行“一线工作法”不能离线、断线,而要在线。要有组织地实施,分管领导和综合科要加强组织督办,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要有规矩地开展,坚决防止借到一线之名脱岗、不执行请销假制度等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要有记载地展现,事后要填写《工作日志》或《巡查记录》。 

会议还认真研究了加强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安排了今年后勤中心支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活动。厅后勤中心全体党员,厅机关食堂、厅管委会、物业和安保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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