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络员会议在汉召开

16.07.2016  03:09
  

  7月15日上午,全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络员会议在省工商局十五楼会议室召开,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省工商局副局长李跃春同志出席会议并通报工作情况。省编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58家成员单位联络员,省工商局登记监管处、信用监管处、信息中心全体同志,登记注册分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工商局登记监管处处长沈文君同志主持。

  各成员单位观摩了省政府主导、省工商局研发的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省工商局副局长李跃春同志代表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全省各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举措及成效。并紧抓2016年年底必须完成的硬指标、硬任务,对下一阶段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予以安排部署,着力破解信息归集难、联合惩戒难、部门协同监管难等三大难题。


  会上,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向各成员单位印发了《2016年全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点》。讨论交流了《湖北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目录(2016年版)(征求意见稿)》和《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确定了省法院、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食药局等8个单位作为第一批信息归集单位,并将在会后通过上门协商的方式,与上述8个单位签订《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合作备忘录》。研究部署了对《省直各部门后置审批事项监管职责目录(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