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首批108名人民监督员正式上任

28.08.2015  12:41

  8月27日,咸宁市举办人民监督员选任仪式暨初任培训班。这是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后,咸宁市选任的首批108名人民监督员。咸宁市新选任人民监督员、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律公股股长参加培训。培训班上,咸宁市司法局宣读了任命决定,向新选任人民监督员颁发了人民监督员证书,并组织了就职宣誓。咸宁市司法局局长叶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凯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为此,中央于2014年批准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并开展改革试点,湖北省是10个试点省份之一。

  通过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经过层层选拔和严格的审核程序,咸宁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最终确定108人作为改革试点后的首批人民监督员。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