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城郊:同步监督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

21.08.2014  14:00

  

  本网讯(通讯员  黄万成)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检察监督,今年以来,湖北省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强化减刑假释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前、庭中、庭后同步监督,对2起减刑不当案件当庭予以纠正,取得良好的效果。

  据悉,该院在庭审前,对刑罚执行机关移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对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提请的时间间隔、行政奖励获得次数等实体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提请所附证据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存在遗漏事实、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原判财产刑、民事赔偿的履行情况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查。

  在庭审时,该院将庭审质证与减刑、假释呈报材料事先审核相结合,对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条件、程序严格把关,针对存在问题予以监督纠正;对法院主持庭审工作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合议庭组成、服刑人员身份核实、服刑人员当庭权利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庭审活动公正。在庭审监督过程中,通过当庭提出纠正意见、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文书进行监督。

  庭审后,该院积极延伸庭审监督效果,通过与服刑人员个别谈话,对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不予减刑、假释、降低减刑幅度的“三类罪犯”进行重点谈话,了解他们的想法和诉求,稳定他们的情绪。

  同时,该院改变以往驻监检察室单独参与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的方式,要求刑事检察部和驻监检察室共同出庭,从程序和实体上对服刑人员刑罚变更执行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刑事检察部熟练的开庭审理专业知识与派驻检察室掌握的基本情况的有效结合,促进了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和证据基础上公正裁判,使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今年以来,该院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深入查处刑罚执行领域内的职务犯罪案件,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0余份、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当100余件,查办刑罚执行领域内的职务犯罪案件5监5人,维护了刑罚执行的公平与公正,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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