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头条报道:齐力托举合作社——首届湖北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小记

10.02.2015  19:03

  农村新报讯 记者 樊涛 通讯员 刘海波 何昕
  
  新春伊始,2月5日,首次湖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在汉召开。会上,参会领导专家讨论热烈,让人深刻感受到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的脉动。
  厅局联席:拧成一股绳 劲往一处使
  除了“农林水”等农口厅局负责人,让人意外的是,记者发现了很多往日不常见的“面孔”——省发改委、财政厅、工商局以及地税、国税、银监等多个厅局的相关负责人悉数到齐。
  “为了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去年底,经省政府批复,由农业厅牵头,湖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成员单位共有11个厅局。”省农业厅农合办主任黄倜慎介绍。
  记者获悉,此前,2013年8月,由农业部牵头,国家九部委也形成了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一直运转至今,部委各司其责并定期碰头互通信息,解决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种种问题,成效明显。广东、广西、海南等省份也相继建立了相关制度。
  农经专家王于武认为,与往年一样,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又多次提及农民合作社。但是,在对农民合作社的具体扶持上,各职能部门“使力不均”,农业部门“唱独角戏”的时候居多。仅在合作社数量的统计上,就存在农业经管部门与工商登记数据不一的情况。因此,加强厅局合作、形成合力迫在眉睫。
  严打“空壳社”、“休眠社”、“套牌社
  据统计,全国目前登记在册的合作社已经有130万家之多,当中不少是空有其表。今后合作社怎么规范?省级示范社怎么评?这是会上热议的重要议题。
  省农业厅厅长戴贵洲介绍,《关于促进湖北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意见》、《湖北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等两份指导性文件将在充分讨论后,由11厅局联合发文。
  “湖北50426个农民合作社中,有不少‘空壳社’、‘休眠社’、‘套牌社’,必须整治!”戴贵洲说,今年除了抓“增量”,更要把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黄倜慎介绍,2015年,第三批省级示范社的认定工作将在联席会议制度下展开。届时,省级示范社的评定也将更严格。此外,原有的一批省级示范社如果检测不达标,将一律淘汰。
  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刘辉文建议:为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合作社建立“负面清单”,对示范社长期动态监测,划定“红线”,形成反向约束。
  “必须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四证齐全”……记者了解到,我省将从注册登记、治理方式、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等5个方面,对农民合作社进行全方位的规范。
  
  “干货”频出:有项目扶持,可资金互助
  
  “要满天繁星,更要一轮明月!”戴贵洲透露,我省还将重点开展农民合作社“提升行动”,做大做强一批“龙头”合作社。
  今年,关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的 “干货”不少。
  “国家和省里‘阳光雨露’很多,但不少合作社还享受不到!”刘辉文表示,前些天,中央发文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其中大段提及农民合作社。今后,农民合作社必将更多地承接各项财政支农的试点项目,直接分享财政扶持的“蛋糕”。
  这已有成功先例。创建了全省第一家土地整治项目农民自建模式的天门市华丰合作社,今年将获得3万亩土地整治自建指标,预计总投资4000万元,在华丰,项目资金将发挥更高效益。
  农民合作社“融资难”,这也是众多理事长们一直头痛的“老大难”。
  对此,戴贵洲透露,今年,省委省政府将选择10个县市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借鉴台湾农会经验,探索农村合作金融路子。同时,将按照“限于成员内部、服务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在部分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为合作社解决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