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督察我省公证改革工作

05.08.2017  17:05


8月3日至4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施汉生和公证业务处处长刘华春到我省开展公证改革督察。督察组先后到咸宁市公证处、咸安区公证处现场查看公证办理流程,并在咸宁和武汉两地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公证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全程参与司法部督察活动。

座谈会上,谭先振就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公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向司法部督查组作了汇报。武汉、襄阳、黄冈、咸宁等地司法局负责人和部分公证处主任就本地公证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改革工作意见和建议。

司法部督察组对我省公证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施汉生说,湖北省司法厅推进公证改革力度大、动作快,尤其是专门致函各地党委、政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改革推进效果明显。他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特别是张军部长、熊选国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四部委关于公证改革工作的文件内涵,用足用好政策,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确保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体现一把手责任,明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是公证改革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协调汇报,细化责任分工,全方位开展工作。要层层传导责任,将责任压实到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切实加强督办检查,将公证改革工作加速向前推进。

谭先振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公证改革任务。他强调,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一是要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讲政治、顾大局,坚决服从中央改革决策部署;二是要保持改革定力,克难攻坚,排除万难,将改革向纵深推进;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四是要做好改革主体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五是要切实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