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司法局突出三项重点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5.08.2015  20:12

  近年来,猇亭区司法局坚持把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通过争取党委政府重视、街道大力支持、突出工作重点、规范业务管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基层司法行政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得到了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充分肯定。

  一、争取党政重视,街道支持,建设城区一流司法所凸显新面貌

  猇亭区司法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思路,始终将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列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首要任务,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层基础。一是争取领导重视。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将3个司法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一次性纳入2014年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二是争取街道支持。加强与各街道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联系协调,并得到各街道党工委大力支持,在3个司法所国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少(3个司法所仅21万元)的情况下,投入资金117.52万元(古老背司法所30.44万元,虎牙司法所30.58万元,云池司法所56.5万元)一次性将3个司法所业务用房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完成。三是配备一流设施。区司法局在人、财、物的投入使用上大力向一线倾斜,为各司法所全部更新了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目前,3个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全部达标(其中虎牙司法所面积120平方米,古老背司法所面积120平方米,云池司法所面积260平方米且为独立建筑),标识、标牌规范统一,功能齐全,“四室一庭”设置到位(其中云池司法所按“五室一庭”即所长办公室、法律服务工作室、社区矫正工作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和调解庭设置并建有室内监控系统),各司法所硬件条件居城区司法所一流水平,面貌焕然一新。

  二、突出工作重点,职能履行,彰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成效

  一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纠纷排在前。按照“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街办,矛盾纠纷不上交”原则,健全完善调解组织机构,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指导推进调委会组织、制度、场所、经费、工作“五落实”,全区已建立区级、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第三方综合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等共59个,实现了人民调解网络全覆盖。建立人民调解服务综治维稳工作机制,通过实施调解站点进驻拆迁现场、调解员常驻拆迁专班、律师派驻信访部门等多项举措,引导被征地拆迁群众及矛盾纠纷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显著提高,3个司法所年均调解案件9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无民转刑案件发生。二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法律服务想在前。结合实施“法务网格工程”,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社、街办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农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三级公共服务网络,聘请律师24名实现了“一村(社区)一律师”目标,延伸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触角,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全面加强街道、社区(村、居)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实现了办案数量、服务质量、社会影响力“三个明显提高”,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其中《外出打工遭遇不测法律援助异地维权》、《不孝儿贪财弃母法援助母终讨公道》法律援助案件分别荣获2012、2013年度全市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2014年办理的鸡山林果场外迁户65户176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历时两年之久的上访积案,受到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被评为2014年度宜昌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引领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在前。加强街道和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了七里新村、桐岭新村、红港新村等三个法治文化示范社区,建成了鸡山新村、红港新村两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新建了高家村法治文化小院和20余处法治文化长廊,让人民群众茶余饭后有法律知识可学,休闲散步有法律规定可看,营造了“出门有法、抬头见法、知法守法、办事循法”的法治氛围。四是增强非监禁刑罚执行实效,社区矫正管在前。以“做好无缝对接、落实管理制度、体现人文关怀”为抓手,采取“听、看、访、评”等措施,加强矫正人员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公德教育、心理矫治、警示教育等,强化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实现社区矫正人员一人一档、一人一矫治方案、一人一帮教小组,利用“司法E通”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24小时监控管理,严格落实奖惩制度,促进服刑人员的积极改造,70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坚持以帮教为手段,以安置为重点,以稳定为目标,健全工作制度,做到“五清”(基本情况清,家庭状况清,思想情况清,与他人交往清,去向清)、“四到位”(安置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通过真情帮扶,230名在册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三、坚持抓好队伍,建章立制,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新形象

  坚持抓队伍、建制度、重培训、促规范、提待遇多措并举树立基层司法所新形象。一是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强队伍。针对原司法所“一所一人、一人一所”的队伍现状,从区内教育战线选调了2名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的教师充实到2个司法所,同时通过招考方式充实1名年轻公务员进入司法所工作,确保了每个司法所在编工作人员达到2名以上。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促规范。完善了司法所政治理论、业务学习等工作制度,推行司法所长岗位责任制,实行定岗、定责、定任务,保障司法所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三是坚持业务技能提升重培训。坚持开展司法所长春训、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各类业务培训学习,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司法考试,有效地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四是提高工作人员待遇聚人心。坚持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评优和评先表模向司法所一线工作人员倾斜,3名司法所长全部落实了副科级待遇,极大的激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陈发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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