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司法局三项举措抓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落实

12.03.2015  09:42

  在“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中,远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全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以“就近就地、为民服务”为原则签订村(居)法律顾问合同,以“财政补贴+自筹费用”为保障界定服务范围,主要为村级提供法律咨询、审查集体合同、讲解法治课、指导处理重大矛盾纠纷等。截止目前,全县117个村(居)已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的有94个,提供法律咨询260余次,解决矛盾纠纷120余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远安县司法局成立了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奂庆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及局宣教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局律公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教股,强化综合协调,做好督办落实,确保法律顾问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远安县司法局在广泛调研和召开全县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鉴定所主任专题座谈会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村(居)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法律顾问考核细则》、《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台账》等制度措施,使法律顾问工作更接地气。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远安县司法局在动员村(居)加强法律顾问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向县政府争取专项配套资金。目前县政府已经将法律顾问经费补助列入了财政预算,采取“财政补贴+村居自筹”的模式,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落实。(于梦)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