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全省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年”活动

20.04.2015  10:35

  2013年以来,省司法厅在全省先后部署开展了司法鉴定“规范管理年”、“规范管理深化年”暨行风建设专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规范管理工作,近日,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年”活动。

  活动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广大司法鉴定人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广大司法鉴定人崇尚法治、尊重科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塑造探真、求实、明鉴的科学精神,培养严谨、细致、认真的工作作风,努力使每一位司法鉴定人争做司法公正的促进者、公民权益的保障者、矛盾纠纷的化解者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

  二是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做好司法鉴定人岗位培训、在岗学习和继续教育,全面落实司法鉴定人参加继续教育必须达到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规定。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作为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的重点,加强司法鉴定人思想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司法鉴定人素质。加强对兼职司法鉴定人的履职监督,努力打造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稳定的高素质的专业鉴定人队伍。落实司法鉴定人助理制度,培养司法鉴定后备人才,推动司法鉴定行业进步。

  三是大力加强质量建设。在3家鉴定机构成功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的基础上,推进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工作;大力推进能力验证,落实司法鉴定机构的所有鉴定项目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能力验证的规定,对于司法鉴定机构同一鉴定事项连续两年能力验证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照司法部要求暂停该事项的执业资格;开展“依法治国进程中鉴定人职业定位大讨论”活动,全面提高鉴定人依法执业、诚信执业意识;开展鉴定文书案卷评查活动,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鉴定案卷进行评查。

  四是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推进司法鉴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诚信档案,启动信用评级工作,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的社会公信度。所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执业信息、被有效投诉、受到行政处罚、督导评分等次等情况都将记入诚信档案,面向委托方和全社会查询。及时发布鉴定名册、奖惩信息等资料,实现管理工作的全程公开透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的运行机制,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商,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双向交流和良性互动。

  五是大力加强队伍规范管理。对现有司法鉴定行政审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系统清理,进一步明确审批条件和审批流程。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对现有鉴定机构、鉴定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不符合条件、未按期延续登记的清理出鉴定队伍。督促各鉴定机构健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强化岗位职责,整体提升全省鉴定机构管理水平。采取省市两级督导、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鉴定机构鉴定质量、规范管理、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建成湖北省司法鉴定服务管理系统,完成基础数据库建设和检案基本信息录入。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鉴定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分门别类地推进行业党建工作。推进标准化服务窗口建设,逐步实现全省鉴定机构的外观标识、公示内容、接待设施等标准化,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和鉴定人挂牌上岗等规定。

  六是切实提高出庭作证能力。要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活动,不断提高出庭作证的执业能力,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要依法查处。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鉴定人出庭作证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省司法厅要求,各地要以“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狠抓落实,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对存在问题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依法淘汰不合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切实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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