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17年第11次集中学习

09.08.2017  18:25

8月7日下午,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17年第11次集中学习,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主持学习会。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潘艳明和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以及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学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及蒋超良书记在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办关于印发《<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的通知》,传达学习了司法部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阐述了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及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大家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全文基础上,联系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实际和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畅谈了各自的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是指导我们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纲领性文献。
    会议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讲话的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深化对讲话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以优异成绩、崭新姿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一是要牢固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切实增强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指导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依法创新社会治理、助推改革创新发展,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推进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等五个方面,实现更大作为。三是要落实从严治党管党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牢记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气力抓好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要研究制定全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四是要扎实抓好相关重点工作落实,加强特殊人员管控,抓好安全稳定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做好赴省进京上访事件防控等方面工作。

会议强调,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具有很强组织性、原则性、实践性、操作性。一是抓好学习。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学习,“关键少数”要结合自身工作和实际,学深悟透《规定》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巡视工作。二是抓好落实。充分利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湖北司法》、“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宣传《规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掌握了解《规定》背景和原则,为规范巡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抓好实践。进一步修改完善《湖北省司厅法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规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巡察工作,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四是抓好整改。扎实做好“三个专项治理”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回头看”第三阶段工作,坚决把整改责任压下去,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定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取得实效。(陈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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