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交通肇事逃逸11年酒后吐真言 将面临7年牢狱之苦

07.06.2014  15:57

(武汉晚报)一司机撞死人后,一直逃逸躲藏了11年,11年间这个秘密一直压在心里,终于在一次喝酒时忘形讲出,却不料被受害人家人听到了。昨天,交通肇事逃逸11年的江夏男子鲁某被江夏警方刑事拘留。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11年

2003年10月20日下午2点许,江夏分局指挥中心接报警:江夏区铁贺线贺站山下徐湾路段,一辆由贺站往湖泗方向行驶的蓝色平头大货车,将背着稻谷正在路上行走的40岁男子徐某撞伤后逃逸,徐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据目击者回忆,当时肇事货车车速很快,没有来得及看清车牌号,只记得车辆颜色和基本外型。

当时,事故现场及周边路段均无监控设备,且肇事车辆也未在事故现场留下任何散落物,这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难度。交通大队多方走访调查,一直未获得任何线索,案件陷入僵局。

今年5月底,专班民警接举报,湖泗人鲁某曾经拥有一辆与肇事车辆十分相似的货车。交通大队立即成立专班进行核查,经过连续多日的调查走访,最终锁定鲁某具有重大嫌疑。昨天上午,专班民警依法对鲁某进行传唤。

当天曾重返现场看被撞者

经查,鲁某,48岁,初中文化。11年前一天下午2点,鲁某驾驶一辆蓝色平头大货车,行驶至铁贺线路段517米处,将背着稻谷准备过马路的徐某撞倒。

鲁某当时感觉车头撞了东西,由于车速过快没有停车查看,为证实心中的猜想,鲁某租了一面的回到事故现场,发现现场已拉起了警戒线,民警正在勘验事故现场,被撞者已被送往医院,当时心中惊骇不已。

据鲁某回忆,第二天到医院打听到被撞者已身亡的消息后, 吓得两条腿都站不稳,为了不引人怀疑,一直没有搬家,想到当时货车很脏,路人不一定看到车牌号,事发后,他辞去司机工作,抱着侥幸心理搬到距离湖泗5公里外的贺站去做生意,更没有勇气承认自己的过失。

一辈子被一场事故给毁了

10多年来,鲁某一想起此事内心十分不安,像一块大石头久久压在心头,因为怕人知晓他一直将此事深埋在心里,不料今年一次到朋友那里串门时酒喝多了,无意间泄露了心头的这个秘密,且被受害人亲戚听到。

我跟你们走,”当民警出现在他面前时,鲁某说,“这么多年来一直担心吊胆的,现在把事情说清楚,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再说受害人徐某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他去世时,孩子才5岁,妻子靠务农一直把孩子拉扯到16岁,现在读高一,当得知肇事司机被抓后,她流泪说,“终于可以告慰老徐了,谢谢,谢谢”。

民警为鲁某算了笔法律账,11年前,如果他不逃逸躲藏,再加上赔偿到位的话,交通肇事最多判个缓刑,11年间这件事早就了了,现在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鲁某的这种情况,起点刑就在7年,也就是说,他不仅担惊受怕了11年,搞不好还得面临7年的牢狱之苦,一辈子就这样被一场事故给毁了。

记者万勤 通讯员李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