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办函〔2014〕30号】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

07.07.2014  13:1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局(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农办质〔2014〕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保障“三夏”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夏季农资打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和农资打假各项措施,集中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违禁农资等违法行为。要重点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等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查,对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和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测频率,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为夏粮丰收、夏季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二)强化配合,加强指导。各地农业部门要强化案件线索排查梳理,拓宽案源渠道,加强区域协查联动。要积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强化信息沟通,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提升农资监管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依法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兽药及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黑窝点,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服务指导,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对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问题要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切实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同时,各地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按规定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同时报送厅政策法规处和省农业执法总队(每月10日前报送当年1月至上月底累计数据电子版)。
  
  (三)及时总结,报送信息。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认真总结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同时要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各地于9月20日前,将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大要案统计表、“夏季百日行动”总结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报送厅农业执法总队,报送方式按照《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资打假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13〕27号)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张彦杰 027-87664862,传 真:027-8766450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
  
  2.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大要案统计表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
  

附件1

农资打假 夏季百日行动 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4年 月 日

项 目

查获数量

货值


金额

查处


起数

检查


企业

整顿


市场

受理举报案件

捣毁制假窝点

挽回经济损失

出动执法人员

印发


资料

查获甲胺磷等

5

高毒农药数量

立案查处

查处

结案

移送司法机关

涉案人数

逮捕人数

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总数

货值金额

单 位

公斤

台件

万元

个/次

个/次

万元

人次

万份

万元

代 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合 计




















1种子

(含种苗、种畜禽)




















2肥料


3农药




















4饲料




















5兽药

(含渔药)


6渔机渔具




















7农机及零配件




















注: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兽药农资品种单位按公斤计算,渔机渔具、农机及零配件农资品种单位按台件计算。

附件2

农资打假 夏季百日行动 大要案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4年 月 日

序号

案件名称

案件来源

涉及农资品种

组织查处部门

涉案商品数量

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

(万元)

涉案人员数量

查处结果

罚款金额

(万元)

拘留人数

判刑人数

其他(包括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注:1、案件名称:包括省(区、市)、单位名称、农资种类、违法行为等关键词。

2、案件来源:按举报、检查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