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传达学习第3号河湖长令精神

28.05.2019  15:36

(程勇)日前,丹江口市委书记孙咏平主持召开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了湖北省第3号河湖长令精神、省河湖长办《关于2018年度各市级河湖长巡查河湖情况的通报》。

会议认为,湖北省第3号河湖长令精神、省河湖长办《关于2018年度各市级河湖长巡查河湖情况的通报》精神非常重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丹江口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十堰市委、市委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一库净水永续北送”,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市水利和湖泊局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按照省第3号河湖长令要求,对照丹江口市在河湖管护体制、河湖长制工作上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坚持全面创建、优中选优,全面提升全市河湖管护水平。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对照省、十堰市有关文件要求,迅速拟定全市有关实施文件。三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各地各单位特别是市“四大家”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坚决履行好保水护水职责。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好包干河流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坚决完成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河湖长制办公室要主动负起责任,及时收集整理各级河湖长工作履职情况,督促各级河湖长依法认真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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