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局积极宣传贯彻省政府24号文件

13.06.2014  18:26

  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4〕24号)下发以后,宜昌市局局采取多种措施迅速进行宣传贯彻。

  一是向上专题汇报。先后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国土资源委员会议上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作了专题汇报。

  二是刊发原文学习。在6月12日的《三峡日报》整版刊登了24号原文及解读,在局门户网站建立了学习贯彻24号文件专栏,面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

  三是下发实施细则。拟稿报请市人民政府下发落实24号文件的实施细则,草拟稿现正分科室讨论修改,将充分考虑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实际,对相关节约集约用地指标更加严格,如对投资强度将在24号文件的基础上每亩再增加50万元。

  四是制定落实措施。6月12日下午,在省厅召开学习贯彻省政府〔2014〕24号文件精神视频会议之后,该局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消化吸收会议精神,并提出三条初步落实措施,即创新计划配置、创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经确认后迅速移交地税部门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暂停其竞买土地资格、创新共同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