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总河湖长第1号令 将全面施行流域河湖长制

02.06.2021  15:02

   原标题:武汉将全面施行流域河长制

  来源:湖北日报

  武汉市日前发布该市总河湖长第1号令,要求武汉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级河湖长全面深化水环境流域治理,全面推进湖泊水质提升,全面施行流域河湖长制,将全市河湖打造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为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提供良好的水环境支撑。

  武汉总河湖长1号令明确了“三个全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全面深化水环境流域治理。以南湖、北湖、汤逊湖、黄孝河、机场河、巡司河、东沙湖、汉阳六湖等流域为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精细化雨污分流、管网缺陷修复、雨水溢流污染控制等工作。

  二是全面推进湖泊水质提升。落实控源截污、排口整治、清淤疏浚、生态修复、雨水污染管控、面源污染治理、水系连通等治理措施和长效管控手段,推动全市河湖水环境持续向好。

  三是全面施行流域河湖长制。在武汉全市长江流域、府澴河流域、武湖流域、南湖流域、巡司河流域等17个流域设立市级流域河湖长,市级流域河湖长在市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流域内河湖管理保护、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督促指导流域内各区、各部门履行职责,推动各项重点难点工作落地见效。

  武汉水务局河湖长制工作办公室介绍,今年的武汉市总河湖长1号令,是河湖长制在武汉市施行以来的第一个总河湖长令,此前,武汉市先后发布4道市河湖长令。2018年4月,1号令开展“春季碧水攻坚战”,集中解决了一批河湖水面“脏乱差”问题;2018年7月,2号令开展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提升了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及管护能力;2019年3月,3号令开展“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歼灭战”,劣V类湖泊数量2020年底明显减少;2019年11月,4号令开展河湖“清四乱”攻坚战,强力推进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记者黄磊、通讯员廖宇智、实习生何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