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罚单”的象征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近日,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除了罚款,环保部还要求这些企业在30个工作日之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整改方案,并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没有完成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最大罚单”当然不一定是“最重罚单”,之所以称为“史上最大罚单”,大约是从罚款总量而言的。每家企业平均2000多万元的罚款,在西方或许司空见惯,在我们这里似乎还不是小数目,更何况这是针对环境污染的处罚,对企业的环保观念应有所触动。再看看上榜的企业,不少是央企下属的子公司。由此,这个“史上最大罚单”及其实现,对于环境治理就不能不具有象征意义。
人们自然可以从中看到时代进步的象征意义。环境保护人人有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很好的原则和理念,但在以前,往往是或更多是适用于公民和微小企业,大企业和政府重点保护的企业却似乎可以例外。如今,环保部门敢摸“老虎”们的屁股,可以见出环境恶化背景中环境治理趋严的态势,无论于法律尊严还是环境保护,都是可喜的进步。
不过,“史上最大罚单”虽已开出,落实还是一个问题。据称,早在去年5月份,环保部就曾经对多家央企电厂的脱硫设施进行过公示处罚,但企业却依然屡教不改。那么,这一次,罚款会不会打折扣?整改会不会如期完成?从历史和现实来看,都不能说毫无悬念。比如这一次,巨额罚单已经开出,所涉企业有的表示“尽快整改,但还没有具体措施”,有的则干脆说“还不清楚具体情况”。时间尚有半年,结果不得而知。
从这个角度看,“史上最大罚单”的现实命运,或许更是新的环境保护法未来命运的一个象征。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假如新的环保法得以严格执行,人们完全可以相信,所谓“史上最大罚单”将不断被刷新,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纪录的刷新,而在于处罚的落实。罚款只是行政处罚,整改也不过是回到正确的起点,都还没有体现修复受损生态的责任。假如罚款可以讨价还价,整改可以敷衍了事,就无法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普遍现实,更不必说敦促企业履行生态修复的责任。假如法律不能成为刚性约束,环保责任就会成为软性要求,而环境却并不会总给人们以改过的时间。
如果说环保离不开公众参与,那么,建议环保部届时如实公布这个“史上最大罚单”的最终结果,以利于公众支持和公众监督,就不能说是过分要求。或许,“史上最严环保法”得到最严格执行的契机就在其中。(滕朝阳)
(见习编辑: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