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召开落实《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座谈会

12.01.2017  04:37

  新《广告法》的配套规章《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89号)以及指导意见于2016年底出台。为贯彻落实《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1月10日上午,省工商局组织召开落实《规定》座谈会,广告处、广监中心、广告协会、经检总队、信用监管处、法规处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广告处对《规定》进行逐条领学解读,参会人员就《规定》展开学习讨论。


  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江汉参加了座谈会,对贯彻实施《规定》提出具体要求。李江汉提出,要学习宣传总局的89号令和总局的256号文件,在今年的学习培训中要把有关内容加进去,并进行学习解读,让相关的媒体和工商部门监管一线的同志学习了解有关精神、企业义务、工商职能和履职行为规范。


  李江汉强调,要切实履行工商职责,做好发布登记管理工作。通知指导各市、州、县工商局,在3月底前,把发布登记工作落实到位。清理检查原持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严重违法和停业的,及时依法办理吊销(注销)手续。通过换证,发现新的服务对象,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切实加强登记受理窗口服务,做好系统对接,按照工作要求和行为规范履职尽责。李江汉提出,广告是经济工作的晴雨表,《规定》对建立落实统计报表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贯彻落实《规定》,加强广告统计工作,夯实广告数据基础。为加强广告发布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李江汉要求,今年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安排部署一次定向抽查,做好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和行政处罚信息、抽查信息的公示。针对广告发布的登记管理方面的案件,请广告处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拿出意见。
  李江汉对省局本级的广告发布登记职能进行界定明确,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好广告发布登记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