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局召开矿山审批和监管责任督查检查 专项行动部署会

09.10.2016  15:06

10月7日,襄阳市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矿山审批和监管责任督查检查专项行动部署会。

会议要求,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鄂土资函〔2016〕1833号和襄办发电〔2016〕25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厅领导指示。深刻吸取“10.2”事故教训,落实矿山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切实消除矿山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大矿山事故发生。

会议决定,从2016年10月开始至11月底,在全市开展矿山审批和监管责任督查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查矿山办证资料是否完备;二是查矿山是否规范开采;三是查矿山是否履行相关义务;四是查国土部门是否履行职责。督查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对全市所有矿山进行“拉网式”检查,压实矿山审批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促进履职尽责。

会议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根据问题的性质,排出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一是对办证要件不齐全的立即责令矿山企业限期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对能限期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限期整改。三是对存在重大矿山安全隐患的,要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无证开采矿山要报请政府坚决予以取缔。

      会议指出,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紧迫感,要有“宁听骂声,不要哭声”的担当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要认真履行国土资源部门矿山监管职责,严防死守、寸步不让。要深刻反思矿山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动真碰硬,迅速在全市全面开展矿山审批和监管责任督查检查专项行动。要完善机制,从根本上堵塞监管漏洞,完善采矿权出让管理制度,严把“入口关”,建立采矿权退出制度,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构建共同责任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监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