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召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督导反馈意见落实推进会

27.09.2017  16:19

  9月21日,宜昌市环保委办公室组织召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督导反馈意见落实推进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环保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水十条”专项督导座谈会精神,传达了环保部水司司长张波提出的两点要求:一是落实责任,以硬措施来完成硬任务;二是标本兼治,实事求是,探索可持续的体制机制。会议通报了环保部《水十条》专项督导组在宜督导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当阳市、远安县、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分别作表态发言。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庆强调,各地、各单位务必认真学习领会“水十条”精神,从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地下油罐改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船舶港口码头整治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求,各地要迅速传达本次会议精神,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全面自查,根据“水十条”逐条对照,查缺补漏;要不等不靠,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发扬中央督察整改精神,做好“水十条”相关工作。

  会议还传达了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启动会精神,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准备,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编制好专项预算,有序启动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