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

04.01.2015  09:40
  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2月31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部署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决定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对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作了细化。一是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要求突出节能环保、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取向。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和结果管理。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四是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和社会监督,让阳光、高效的政府采购助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要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会议还决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出口退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