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召开“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条件”新闻发布会

03.08.2016  20:01




        8月2日上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条件”新闻发布会。通过参观相关硬件设施、进行宜昌中院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通报、答记者问等环节,向公众公开宜昌中院落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进一步构建良好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做出的工作和努力。

        2016年1月20日,宜昌中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以三大诉讼法、律师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和具化人民法院对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护辩论权等诉讼权利以及人身安全的保障。

        为律师执业提供充分物质保障。宜昌中院建立了诉讼服务大厅,增设律师服务中心、传真电话外网查询等,开通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手机APP、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包括律师在内的当事人提供自助或人工查询咨询,为当事人及律师提供一站式、全天候、低成本的诉讼服务。设立了律师会见室,方便律师办理相关诉讼事务;设立了律师休息室、图书室,让律师更有尊荣感;开辟律师通道、电子阅卷室,设立专门的律师通道和申诉窗口。

        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中院办公大楼建设律师阅卷室,对律师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有关卷宗材料提供方便。对律师申请阅卷,尽量及时在合理时间内安排。

        立案方式上为律师提供更多方便。运用互联网技术,让律师更加便捷地完成立案程序。推行律师网上立案,开通律师网上立案平台,通过手机推送立案和流程信息,让律师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等诉讼活动。

        为律师参与多元化解搭建平台。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多元化解工作,形成多方力量参与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在信访服务大厅设立了律师服务窗口,每周选聘律师担任咨询监督员,无偿为来访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设立律师调解室,由律师开展调解工作。

        为律师代理申诉创造条件。开展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的调研,这一做法,能够很好地维护信访申诉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有利于解决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保障律师的人身安全。加强机关安全保障工作,严格实施门禁保卫制度,建立安保人员开庭巡查制度,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当事人矛盾激化,可能危及律师人身安全情形的,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在法    庭上发生的殴打、威胁、侮辱、诽谤律师等行为,法官应当及时制止,依法处置。

        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是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个必然要求。宜昌中院将会与律师协会共同探讨研究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工作联席机制。宜昌中院将广泛征求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双方业务交流,完善和改进法院工作。定期开展活动,由律师对法官司法廉洁、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强化法官与律师相互监督。2015年,宜昌中院收到“百名律师评法官”活动测评表61份,对中院总体评价“”41份、“较好”15份、“一般”5份,经汇总整理形成各类意见建议46条,对宜昌中院改善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有很好的借鉴效果。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