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发文部署全市夏季火灾防控工作

13.06.2016  18:51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 6月3日,武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2016年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武消委〔2016〕4号),决定从5月25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火灾防控工作。


      《方案》成立了以副市长张光清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席丹,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夏建中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宋树欣、政委余文安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全市夏季火灾防控工作。
      《方案》指出,要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公安机关以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防灭火能力、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职责、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消防检查“四结合”,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同时,《方案》明确了各项任务检查重点及工作步骤。
        为确保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二是定期研判调度。夏季火灾防控期间,各区每阶段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定期召开视频调度会,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对下步工作进行调度。三是广泛动员发动。各区要广泛发动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社会单位、治安巡防队伍及消防志愿者等多种力量积极参与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四是狠抓督导落实。各区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