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强监督 转变作风促工作

04.03.2015  12:58
      2014年,郧县人大常委会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依法行使人大法定职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加快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中心履职,充分发挥人大职能

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严格规范人事任免,扎实开展代表工作,促进了人大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一)突出重点抓监督。一是围绕第一要务开展监督,助推经济快速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加强了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县级财政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县级财政决算审查等工作的监督。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抓住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对中国子胥湖生态新区建设、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等工作深入调研、认真审议,作出了决议、决定,并督促贯彻执行,推动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了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二是围绕第一大事开展监督,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县人大常委会切实抓好民生这个第一大事,2014年,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农村安全饮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蔬菜产业体系建设、公路超限综合治理、“五城联创”等工作的报告,督促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保障了民生改善。三是围绕第一责任开展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稳定这个第一责任,坚持把保障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开展了对《水污染防治法》、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视察调查,支持和督促了有关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维护了法制统一。

(二)创新机制抓质效。制定常委会《加强和改进视察调研的办法》,坚持轻车简从搞调研,做到一竿子插到底,减少层层陪同、迎来送往,既看“示范点”又看“原生态”,既听肯定意见也听不同声音,既听领导怎么讲也听群众怎么说,减少和克服看材料、听汇报、观“盆景”式的调研,直接到矛盾突出、群众意见强烈的地方去搞调研、解难题。坚持带着问题开展视察、调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剖麻雀的方法,创新视察方式,改进视察方法,严肃视察纪律,保证视察时间,增加视察的面度和深度,不断提高视察调研质量,力戒 “调而不研”,确保对策建议更具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强化“精品”意识,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力争更多调研成果进入党政决策。创新审议方式,将常委会会议集中审议改为分组审议,充分保障审议发言时间,做到常委会组成人员人人发言;审议发言坚持围绕主题、开门见山,讲真话、实话、短话,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增强审议意见的前瞻性、可行性、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继续探索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相结合的方式,对环保局、民政局、水利水电局、林业局、房管局、交通局开展了工作评议,提高了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和权威性。加大了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督办落实力度,坚持对“一府两院”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重点工作审议意见的办理继续实行再报告、再审议、再票决,注重对表决、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切实增强了监督实效。

(三)严格程序抓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按照人事任免办法规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程序,严把任前审计、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现场询问等环节,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委意图圆满实现。2014年,共依法任免35人次,其中,县政府组成人员5人次,“两院”29人次,县人大机关1人次。接受1 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名县人大代表的辞职请求。

(四)服务代表抓履职。一是扎实开展代表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活动,为人大常委会有效开展监督发挥积极作用。组织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继续深入开展人大代表集中走访选民活动,全县1400多名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走访选民12000多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86条,为群众办实事126件次。二是健全代表联系制度。制定出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制度,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加强基层工作指导。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积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坚持对乡镇人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总结交流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发挥基层人大应有的作用。四是督办议案建议办理。采取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工作委员会对口督办、定期现场督办、选择重点建议重点督办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督办落实力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办理落实到位。健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办法,加强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综合考评,改进办理满意度测评方式,使建议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实现了建议办理率100%,答复率100%,落实率65%以上,代表满意率95%以上的工作目标。

(五)强化督办抓信访。不断健全人大信访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加大督办落实力度。2014年,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和人大信访室共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10多件次,采取批办、交办、督办等方式,积极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14年以来,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县人大认真领会中央精神,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把好思想开关,筑牢廉政防线。一是强化廉政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宗旨教育、岗位廉政教育、道德修养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形成推进人大工作的强大合力。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观看了《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忠诚》、《信仰》、《焦裕禄》等警示教育片;参加“郧阳大讲堂”聆听了省委党校副校长马哲军所作的《关于打造新时期群众工作升级版》等专题报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二是加强党性锤炼。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引导党组成员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三是狠抓道德建设。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建设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际和畅、生态和美、社会和谐的“五和”郧阳,教育引导党组成员自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争当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贯彻中央精神,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认识上有高度。县人大党组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人大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位党组成员时刻牢记自己党内职务,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组成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上有行动。明确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郧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进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化和明细化,明确了党组的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党组成员的领导责任,同时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使党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加强监督考核。人大党组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办法,合理设置量化考评标准,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让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看得见、摸得着”,有章可循。同时强化考核运用,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硬杠杠”,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蔓延,或者出现重大问题不制止、不过问、不解决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三)坚持廉洁自律,发挥表率作用。党组成员坚持从我做起,争当廉政表率,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摒弃特权思想,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抵制“四风”问题,自觉管好自己、家属、身边工作人员,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一是管好本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率先承诺并带头做到“十三不准”,即: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不准在公众场合打牌、带彩,不准同城请吃、吃请,不准上班迟到早退,不准在公众场合抽烟,不准听信和传播谣言,不准滥发钱物,不准公款旅游,不准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不准饮酒驾车,不准对上送礼、对下收礼。二是管好家庭。常委会班子成员都能严格管好家庭子女,教育子女不能以自己手中的权力和与同事朋友的关系而产生“衙内习气”,带头守规矩、严要求。三是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常委会领导对机关干部在关心爱护的同时,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他们,经常教育他们要正确对待所处的工作环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多年来机关无一例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服务全县大局,完成县委交办工作

一是积极服务项目建设。人大党组成员在认真做好人大本职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担当守责,造福一方,积极参与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党组成员所负责的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郧阳岛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子胥湖生态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库岸治理、沿江南路、滨江大道、精准扶贫、沧浪洲大桥、移民生产安置、移土培肥、月亮湖生态农业示范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快速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切实做好联系乡镇和企业工作。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经常深入所联系的乡镇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服务指导,主动排忧解难,积极为联系的乡镇和企业出主意,想办法,跑项目,争资金,以为乡镇、企业、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实际成效践行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以来,党组成员为联系乡镇、企业、扶贫村解决实际问题40多件。

四、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2014年,县人大党组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深刻对照检查、深化问题整改、深抓建章立制,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习氛围更加浓厚,机关管理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工作效能明显提升,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有力促进了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树立了人大良好形象。 

(一)进一步树立了良好学风。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了《郧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完善人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战略部署上,保持了强大的政治定力。

  (二)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一是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党组成员普遍接受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补了精神之“钙”,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坚定了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进一步增强了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人大党组以解决问题开局亮相,以正风肃纪先声夺人,以专项整治寻求突破,对“四风”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加强和改进了视察调研工作,压缩了会议,精简了文件,减少了迎来送往活动,对22项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重点整治。党组成员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为大家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三是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得到加强。县人大党组修订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18项制度,研究制定了《县人大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4项新制度,形成了切实管用、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为转变作风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人大工作实效明显增强。(郧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杨红)

责任编辑:郑文金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
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实体档案暂停提供利用的公告
尊敬的利用者: 省档案馆正在开展库房档案调整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