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关于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的有关情况

28.07.2017  07:57

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近年来,商务部积极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推进文件落实和相关政策落地,取得了积极成效。

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着力开展有关工作: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牵头建立并完善由15个部门组成的对外文化贸易工作联系机制,推动各省区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印发《开拓海外文化市场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二是完善法规体系,强化法治保障。《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版)》,进一步明确文化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将外商投资重要文化领域纳入安全审查范围;《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便利文化领域对外投资合作。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壮大市场主体。会同中宣部、财政部等部门评审认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服务出口企业予以扶持。

四是健全促进体系,夯实工作基础。会同中宣部编制《对外文化贸易实务指南》,首批出版美国、英国、俄罗斯等三个国别的《对外文化贸易和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当前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文化贸易和投资稳步发展,成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2016年,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总额达到1142.1亿美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对外直接投资39.2亿美元。一大批图书、影视剧等在国际市场销售良好。

二是文化贸易促进民心相通,成为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方式。2016年我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产品进出口额达到149亿美元,占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的16.8%。一大批影视剧出口到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埃及、阿联酋等国;部分国产动画片成为印尼、土耳其、越南等国的热门儿童节目。 

三是文化贸易结构不断优化,成为带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文化贸易发展呈现出服务化、数字化趋势,文化服务出口比例提高,2016年文化服务出口占我国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1%,比上年提升0.7个百分点。2016年,影视、动漫、网游等新兴文化产品出口同比增长25%,版权输出达到1万种。

四是文化贸易带动作用显著,成为促进外贸平稳增长的重要手段。我国企业向一些国家出口主题公园,不但增强了这些国家人民对中国文化和中国产品的认同感和认可度,而且有效带动我国对这些国家的设计和成套设备出口,间接带动了大量货物出口。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为文化企业开展对外贸易与投资营造良好环境,增加中华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提高文化贸易和投资的质量和效益,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涵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