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共同发布《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六条举措》

09.09.2016  10:32
      本网讯(通讯员  余琪)为进一步促进我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根据高检院、省、市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六条举措。

  一、加强对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加强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在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上的领导与支持。整合全区法治资源,成立东西湖区非公有制企业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为非公经济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加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的协作和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共同开展调研等常态化机制,及时了解非公经济最新政策和发展情况,全面把握非公有制企业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工商联联系面广、信息来源多、整合各方面资源能力强的优势,共同研究解决非公有制企业遇到的法律风险及法律问题。

  三、加强办案工作,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重点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和公民、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侵犯企业非公有制产权和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依法履行职务犯罪侦查职能,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政策性补贴发放、贷款审批等权力“吃拿卡要”的职务犯罪,利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等职务便利向非公有制企业索贿受贿的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非公有制企业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

  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立案难”问题为重点,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滥用刑事侦查权、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扣押、冻结、查封非公有制企业财产,滥收保证金等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确有错误的,依法监督纠正。加强对损害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大对损害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的虚假诉讼、恶意的诉讼监督力度。

  五、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和犯罪预防。积极开展法律普及教育,结合司法办案,加强法制宣传,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帮助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强化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意识。加强典型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通过开展预防咨询、预防宣传等工作,帮助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升查询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依托检察机关综合受理接待中心、“12309”举报网络等平台,及时办理非公有制企业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六、加强检察文化和企业文化的融合与交流。构建检察机关和企业之间的文化交流平台,发挥文化的激励和感召作用,营造“交流、沟通、法治、发展”的文化氛围。开展专题研讨活动,就“优化法治环境,服务非公经济”等主题进行研究。举行检察公众开放日、参观考察企业等活动,增进检察机关和企业之间的了解,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检察机关年轻干警与年轻一代企业家的思想交流,通过开展联谊活动,丰富检察机关“朝阳文化”内涵,促进年轻一代企业家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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