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发布五个严重违法广告消费警示

10.09.2015  19:50

  2015年6月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45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4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88条次。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高的有五个。

  一、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滴耳油”,其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肝经湿热上攻,耳鸣耳聋,耳内生疮,肿痛刺痒,破流脓水,久不收敛”。广告宣称“舒尼迩滴耳油,外用天然耳油,达到中药治耳的最高境界。外润耳鼓膜、内修耳神经,只需一滴一揉、当天就可终止耳鸣等”。

  二、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连翘败毒丸”,其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散风消肿。用于脏腑积热,风热湿毒引起的疮疡初起,红肿疼痛,憎寒发热,风湿疙瘩,遍身刺痒,大便秘结”。广告宣称“蝎王连翘败毒丸,治疗癣病不再难,进口蒙古白药,攻克皮肤顽症,杀灭外癣、拔除内癣、以毒攻毒,告别皮肤顽症等”。该产品已被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三、南通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远红外固定带”,其适用范围为“胸肋骨、髋骨、胯骨、腰部等部位的骨折、挫伤、扭伤错位以及术后的束紧、固定,达到辅助治疗的作用”。广告宣称“生物能量修复,不用手术一戴就不痛,1分钟直腰背,3分钟化瘀痛等”。该产品已被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四、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华信牌硒尔康胶囊”,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延缓衰老”。广告宣称“服用北大硒尔康早晚各2粒等于100克虫草、人参、等于3小时有氧运动。可以治疗冠心病、失眠、高血压、妇科炎症、乳腺增生、生殖系统疾病等”。

  五、咸阳皇家医疗保健品厂(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皇鸿牌润通软胶囊”,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改善胃肠道功能(润肠通便)”。广告宣称“专家建议30岁以后每天必须补充两粒活效菌,八十九十不便秘,胃肠道年轻态,只要肠胃好,一定寿命长等”。

  根据《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省局已将以上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请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产品功效应以说明书为准,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信息来源:药化流通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