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纪委发出《通知》严明中秋国庆节日纪律

11.09.2015  10:19

  长江日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段晨晨)中秋、国庆佳节将至,昨日,武汉市纪委发出《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八个严禁”,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党委(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循“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通知》说,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要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发信号、用狠劲、出实招,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既模范遵守“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又管好下属、带好队伍,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钉钉子精神”要求,紧盯“八个严禁”,坚持全覆盖、无死角、不间断,保持准劲、韧劲和狠劲,把“四风”问题死死看住、寸步不让。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新闻舆论监督,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赠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要正确区分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和“节日腐败”的界限,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决不姑息。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