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国反腐领域浓墨重彩 百姓期待“天下无贪”

11.12.2014  14:44

  即将过去的2014年,是我国反腐领域浓墨重彩的一年。与2013年相比,今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官员数量、级别和密度,都出现了大幅度提升。周永康、徐才厚、苏荣等“大老虎”的落马,更将今年的反腐工作推向了新高度。同时,海外“猎狐”、退休追责等让贪官插翅难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在反腐常态化的当下,放眼未来,可以预见反腐将逐渐由查办贪官污吏的“暴风骤雨”向以制度约束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过渡,党员干部队伍将更加清正廉洁。对普通老百姓来说,看到贪官落马固然值得振奋,而“天下无贪”才是最终期待。

   刑不上大夫”没有市场

  2014年的反腐工作无疑是2013年的升级版。最高检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235件35663人,查办案件人数进一步上升。在法院已经作出判决的1.3万多人中,99.8%被作出有罪判决。据介绍,今年以来,最高检反贪总局直接查办和组织指挥办理的省部级专案已达20件,是历史上最高纪录。此外,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还立案侦查行贿犯罪5684件6500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38.7%和35.1%。

  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即便身居高位,也不能践踏党纪国法。今年最受关注的案件,莫过于苏荣、徐才厚、周永康三个“大老虎”的落马。从6月中旬到7月底,短短45天时间内,三个曾经身居高位的人物因为违纪而被查处,充分阐释了何为“法无例外”。这也堪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反腐最高光的表现,凸显了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

  今年落马的干部当中,省部级官员超过30人,平均每个月有接近3名省部级干部被查,涉及10多个省市和中央部委。党中央用实际行动表明,封建时期的“刑不上大夫”在当今没有市场。

  厅级干部的落马更为频繁,最多的一天,有10名厅级干部被查。11月17日,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王兴宁在中山大学举办的中国廉政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上透露,广东今年已经有76名厅官落马,数量居全国之首。

  官员的腐败直接影响民生福祉,尤其是“小官巨腐”,对正常的社会秩序伤害明显。今年,针对高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反腐力度明显加大,教育、医疗、供水供暖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成为反腐的重点领域,一些“小官巨贪”也先后落马。副处级的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家中被查出现金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河南洛阳新安县一个乡镇民政所所长家中发现267本存折,弱势群体50余万元“保命钱”被冒领。这些官员被揪出,无疑更能让老百姓直接受益。

  发现一个,揪出一窝。今年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腐败案件中,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中的高层、中层领导干部出现整体性、集体性腐败案件较为常见。其典型就是最近山西官场地震,在这次反腐战役中,山西多名省部级官员落马,并且落马官员之间彼此亦有牵连。此外,“石油系”、发改委价格司等系统和部门内部也因“塌方式”腐败揪出不少官员。

  纪检监察领域自身的净化也在同步进行。今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这是十八大以来被公布调查的中纪委内部最高级别官员。随后,中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通报。今年的纪委机构改革中,中纪委增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司系统内部监督,解决“灯下黑”问题。

   反腐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双向延伸

  在加强对在职干部反腐的同时,今年反腐工作的维度也在延伸。从时间维度上,贪腐干部即便退休也不意味着“洗白白”,仍将接受监督;在空间维度上,外逃贪官不断落网,让新一轮反腐升级为“国际版”。

  曾几何时,贪腐官员退休便意味着“平安上岸”:只要在位时没有东窗事发,退休后便可颐养天年。有些官员抱着“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想赶在退休前“捞一把”,退休后拍屁股走人,这种畸形心态也引发了官场“59岁现象”。

  此外,一些官员尤其是重量级官员退休后依然发挥着“余热”,利用手中的人脉等资源插手人事任免、工程建设等活动,或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自己或亲属好友谋取私利,产生“影子腐败”。

  但在今年,中央的全面反腐让这些腐败官员的美梦成了泡影。从周永康、徐才厚到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广东省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等多名官员相继被查就可了然,“金盆洗手”不再意味着既往不咎。

  另一方面,官员配偶、子女等身边人的“裙带式”腐败,也都将被严厉问责。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曙光倒下了,其情妇也因涉嫌掩饰、隐瞒张曙光受贿犯罪所得而受审。这种“一人腐败牵出裙带”也成为今年的一大特点。

  继打“”拍“”之后,追捕外逃“狐狸”正式成为今年反腐的力举。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17日,“猎狐2014”专项行动在开展110多天时间里,从5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288名,缉捕数远超去年全年。其中,抓获潜逃10年以上的21人,从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抓获84人,有126人投案自首。

   反腐体系框架日趋成熟

  尽管今年反腐成绩昭彰,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根未除,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任务艰巨。面对这些挑战,党中央今年展开了一系列部署,对反腐体系进行完善。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思想。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多项举措,约束政府职能和官员权力,这被外界誉为是反腐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建设的里程碑。这些举措有的是为防止徇私枉法打上坚实的“补丁”,有的旨在堵住权力寻租的出入口,有的则是吸取经验教训,填补以往的监管空白。从无到有,从有到强,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备了制衡权力、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体系。如果说中央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形成了“不敢腐”的心理效应,那么四中全会则进一步夯实了“不能腐”的制度基础。

  刑罚是反腐“最后的防线”。在前不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修改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织严了惩治行贿犯罪的法网。立法机关旨在通过修改刑法反腐条款,针对受贿人、行贿人、领导干部近亲属等“亲缘腐败”编织起更加严密的法网。制度反腐的治本之策有望向前迈出重要一步。

  修改刑法条款也映射出国家反腐败机制从立法上正在逐步完善。对多类行贿罪规定处以罚金刑,大大提高犯罪成本;进一步严格对行贿罪从宽处罚的条件,避免行贿逃脱处罚;删除具体数额标准,以概括性数额和情节为贪污贿赂定罪量刑,让反腐败的司法实践更加科学……一系列法条的修改意图,是剪断衍生权力腐败的“犯罪链”,把反腐败的制度笼子扎牢扎紧。

  在反腐的空间网络上,我国不仅对内保持腐败“零容忍”,对外还积极参加和推进在G20、APEC等多个国际组织和国际协议框架内的联合反腐工作,加速海外追逃体系建设。11月16日,在澳大利亚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发表公告称:“我们核准支持增长和抗风险的《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我们正采取行动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包括加强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

  在此前结束的APEC北京会议周里,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经济体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也正式运行。这一系列举措释放的信号强烈且清晰:一些贪官外逃目的地将不再是腐败避风港,谋求外逃的贪官将“插翅难飞”。

  可以预见,伴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推进和相关制度体系的构建,官员手中的权力将受到更有效的约束。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腐败也将从源头减少,不敢腐将加速走向不能腐、不想腐,“天下无贪”终将不是梦。(半月谈记者 陈灏)(来源:半月谈)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