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无需自留空间

09.08.2016  02:38

  谢伟锋

  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发布公告,决定自8月2日起,撤销“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要求党员当面拒收礼金,否则按照最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违纪处理。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曾有17个省份设立过廉政账户,目前至少已经有6个省份撤销。(8月7日《新京报》)

  廉政账户设立的初衷,是给党员干部提供一个将“不便退回”或“无法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等上交的绿色通道。党员干部可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银行将贿金存入廉政账户,缴款后由银行提供专用账户的“缴款回执”,凡持有该账户“缴款回执”的,可视作主动拒礼拒贿。2000年,浙江宁波率先在全国开通廉政账户,不少地方将其视为反腐倡廉的创新举措,纷纷效仿。

  廉政账户的本意,是针对那些碍于情面或是行贿人拒收等原因导致的退钱难,给党员干部预留一个可以腾挪转身的空间。但在执行层面,那些收受行贿人钱财的党员干部,是否“片叶不沾身”,恐怕不得而知。已有案件表明,一些立场不坚定的党员干部,就把廉政账户当成了“遮羞布”。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力生在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后,只将其中一小部分上交至廉政账户,却将大部分的款项收入囊中。

  廉政账户是在特定条件下制定的一种反腐手段。在某个历史时期,也的确产生了效果。但在反腐风暴进行到当下,我们应当对廉政账户的存在进行再论证。一些违法违纪的官员把廉政账户当成了逃脱惩罚的“避风港”,应当引起高度警觉。

  撤销廉政账户,是新形式反腐下的势在必行。毕竟,反腐无需自留空间。根据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3、84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行为都是违纪行为。党员干部,就应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而不是把“战线”退到后面。唯有如此,才不失人民公仆的本色。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