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2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在武汉落户

13.06.2014  10:37

(记者葛宇 通讯员彭燕娥 金睿)6月12日,记者从武汉市人社局获悉,毕业超过2年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武汉就业创业,提供相关证明,可在武汉落户。7月1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即可到区政务中心或户籍中心办理落户。

高校毕业生是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随着人口出生率下降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全市老年人口规模以每年约8.5万人的速度增加,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为了进一步吸引和留住高校毕业生在汉创新创业,优化城市结构,武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放宽在我市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按《通知》要求,凡毕业超过两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就业创业的,只要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只需提供1年社保缴纳证明及住所证明,就可在武汉市落户。

按《通知》规定,在本人房屋产权地落户的,需提供合法房屋权属证明;在亲友家或租住房屋中落户的,需户主在个人申请中签字同意搭户,并提供合法房屋权属证明和户口簿,租住房屋的还需提供签订的1年以上有效租房协议;在单位集体宿舍中落户的,需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据介绍,从7月1日起,申请人可到入户地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者区公安分局户籍窗口申请落户,只要材料齐全和真实,一般10个工作日内便可出具准予落户或不准予落户决定。对符合条件准予落户的,持《批准入户通知单》或《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目前,武汉市现行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主要针对毕业2年内在武汉就业创业的,可在武汉落户,对于毕业两年以上的,需要具备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且涉及调入、调出两地,办理手续时间较长,对武汉人才引进造成无形的障碍。

据武汉人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乔介绍,《通知》出台后,将极大减少了人才引进的调动环节,只要符合条件,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他表示,这项政策减少了人才引进的调动环节,简化了相关手续,对优化我市人口结构和人才引进环境,适度保持人口规模和人口红利,加快人才的有序流动意义重大,走在了全国前列。

市公安局提醒,市民可登陆武汉市公安局网站便民服务版块了解实施细则。